交通建设项目保险
目前交通建设项目中的保险共有四种,分别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工伤保险,各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 (1) 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 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等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因自然灾害或发生与本保险所承保工程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3.机动车保险险种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
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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