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名词解释
交强险是指在中国法律规定的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一种险种,是指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了弥补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后,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
机动车保险险种
交强险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强制性,即所有机动车辆在上路行驶前必须投保交强险,没有交强险的车辆是违规上路,一经查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二是全责赔偿,指不论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造成,都由交强险负责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即采用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无论车辆的所有人或驾驶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发生事故就应由交强险来赔付。三是定额赔偿,指交强险对于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都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和上限,不同的损失有不同的赔付金额,例如对于死亡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标准是10万元。四是全年有效,即一次投保即可在整个保险年度内有效,无论发生多少次事故,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五是综合补偿,指交强险可以对于事故中涉及到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进行全面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等。
交强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了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即对于
因事故受伤或导致死亡的人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缓解了受害人的经济压力。二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即交强险的强制性使得所有机动车辆都具备了一定的保险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可以降低双方的纠纷和矛盾,减少了社会的社会治安事件。三是保障了车辆的参与交通事故后的修复,即对于车辆的损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减少了车辆所有人的经济负担,维护了车辆的正常使用。四是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即交强险的强制性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定的市场需求,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交强险作为一种法定的机动车辆保险,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车辆修复和促进保险市场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所有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来说都是必须投保的一种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