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加油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1、每周应检查油机防爆接线盒进线脱是否松脱,接地线是否牢固,各液压部件以及接合面有否渗漏,电机传动带松紧度是否合适、完好等。
2、加油时应留意加油机工作的声音是否正常,有无金属敲击非正常声音,当加注油满时,加油___是否自动关闭。定额、定量加油时,有否过冲现象。
3、雷暴风雨期间,在不影响零售量的前提下,临时经营场所应断开加油机、液位仪工作电源开关,防止雷电袭击,确保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4、当加油速度发觉较前缓慢时,应拆下粗滤网、精油滤进行清洗,然后按原位上紧,对于更换下来的60um0#柴油精油滤经清洗后晾干用纸箱装好备用,下次30um汽油精油滤需要更换时,可用此精油滤取替以减轻维修费用。
5、当油机排气铜管大量排出燃油时,应打开油器分离器上盖,取出大浮子,对阀座与锥针部份进行清洗,然后装回提___试机,如仍然排油时,可报告技术工程部进行维修。
6、每日应用洗洁精清洗油机外壳处的灰尘、油污、油迹,确保油机外表清洁干净。
7、按说明书的要求,定期给运转部件加注润滑油、润油脂(电机、压轮、计量器转动轴、机械累计器传动轴、齿轮等)。
8、油机油品价格的调整每天不得超过二次,否则会自动锁定不发油,请牢记。
2021年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加油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___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___,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格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1.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汽车多长时间换机油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___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___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连接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不应大于3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