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黄金广场”地下二号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10.27
【字 号】合价房[2008]404号
黄金车报价【施行日期】2008.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黄金广场”地下二号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价房[2008]404号)
安徽省金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批“黄金广场”地下二号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受托服务的“黄金广场”地下二号停车场出口位于合肥市黄山路,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产权业主公有。根据《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合价房[2006]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黄金广场”地下二号停车场收费标准每车每月100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你公司可根据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以及与业主的协议向下浮动;同时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及时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将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公示后方可收费。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