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通 知
编码: 编号:DY·JT(2012))103001
关于电动车车架统一打号规则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质检监联(2007)450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需要,现对我公司生产的“大阳牌”及“樱牧”电动自行车车架打号统一作如下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电动自行车车架编码由5部分1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构成形式见下图: □□□□ □ □□ □ □ □□□□□□ 2.1、第一部分为企业代码,我公司企业代码为:5055。 2.2、第二部分为车种代码,目前我公司许可生产电动自行车,车种代码为:2。 2.3、 第三部分为生产年份代码,用年份最后两位数字代表;如:2010---10、2011---11。 2.4、第四部分为生产单位代码,用1位数字代表。生产单位及品牌代码见表1 表1
2.5、第五部分为预留代码,以备后期使用之需。 2.6、第六部分为生产流水号,用000001~999999表示。 3、字高应≥5 mm、深度应≥0.2 mm,具体打刻位置根据具体车型自定;要求车架号的标示应字迹清楚、坚固耐久,且不易替换。 4、此通知自2011年1月1日执行。 特此通知! | |||||||||||||||||||||||||||
编 制 | 主送部门 | 抄送部门 | |||||||||||||||||||||||||
校 对 | 汽车牌照架 | 生产部 质检部 配套部 | |||||||||||||||||||||||||
审 核 | |||||||||||||||||||||||||||
批 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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