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送电线路等工程作业。(含有线电视初装费) 一、营业税 (惠州市按营业额的3%征收) 以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依3%税率计算缴纳。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惠州市按营业税的7%征收) 以缴纳营业税税款为依据按7%计算缴纳。 三、教育费附加 (惠州市按营业税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2%征收)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依据按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率2%计算缴纳。 四、堤围防护费 (按营业额的1‰征收) 按实际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 五、企业所得税 (惠州核定征收率为营业收入的2.5%,税率25%,应税所得率10%) 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办法纳税,适用税率为25% (2)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②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 (2)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提供劳务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印花税(按营业收入的0.3‰征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包括在书立、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八、房产税 房产税,自有自用房产每年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税率计算缴纳;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自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不同的定额按 每年(3-10.8)元/平方米计算缴纳。 十、车船税 拥有车船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车船的种类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纳税时间定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税法计算合计应纳税为:3.477%(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0.1%(堤围防护费)+2.5%(企业所得税)+印花税(0.03%)=6.107%(以营业收入为基数) 二、本地实际纳税为:3.3%(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3%+3%*7%+3%*3%+3%*2%)+0.1%(堤围防护费)+3.2%(企业所得税,预征额)+印花税(0.03%)+个人所得税(0.5%)=7.19%(以营业收入为基数) 企业所得税介绍 | | 2008年04月10日 | 企业所得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税款的税种。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 (二)独立经济核算的三个条件: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 (三)税率:法定税率为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即年所得在3万元以下的,适用18%,年所得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适用27%。 (四)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其中核定征收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定额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摘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的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惠州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 | 适用范围 | 应税所得率(%) | 工商业 | 商业批发 | 10-15 | 工业(包括小水电站)、加工业、商业零售 | 10-15 | 旅店、 饮食业 | 汽车贴花旅店,中、西餐,冷热饮及肉类加工 | 10 | 交通运输业 | 客运 | 10 | 货运 | 10 | 建筑安装业 | 建筑业及其他工程、装饰设计、修缮、水电安装及其他安装业 | 10 | 房地产行业 |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 15 | 转让土地使用权 | 10 | 美容、美发、娱乐业 | 美容、美发、沐足 | 12 | 按摩、桑拿、娱乐业 | 20-40 | 广告业 | 设计、制作、刊登广告 | 10 | 租赁业 | 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 | 10 | 中介行业 | 代购代销、代办进出口、介绍及其他代理业、咨询业 | 15 | 其他行业 | 凡未列举的行业原则上归入本行业 | 10-3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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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介绍 | | 2008年04月10日 | 印花税是指对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二)税目税率表 计算印花税公式:应交印花税=计税收入×税率 税 目 | 范 围 | 税 率 | 纳税义务人 | 说 明 | 1.购销合同 |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 2.加工承揽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 5.财产租赁合同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 立合同人 | | 6.货物运输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7.仓储保管合同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 立合同人 |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8.借款合同 |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9.财产保险合同 |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10.技术合同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立合同人 | | 11.产权转移书据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 立据人 | | 12.营业账簿 | 生产经营用账册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 立账簿人 | | 13.权利、许 可证照 |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 按件贴花五元 | 领受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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