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发布发放专用章 分 发 有 效 分发日期:2001年09月13日 |
为有效地控制载货车辆货箱总成的质量,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载货车辆敞开式货箱总成及其零部件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可作为货箱生产、质量检验工作的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检验规则是一项基本要求,各类检验具体实施时允许与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但其抽样方法、判定原则、检验项目至少不能低于本标准检验规则的相应规定。
本标准自2001年10月01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车身研究所、产品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军成、靳宝生、陆勤柱、石同军、刘斌。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车身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货箱总成及其零部件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各种载货车辆(包括载货汽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输车、载货摩托车、拖拉机变形运输机等,下同)所装用的敞开式货箱总成(以下简称货箱),但不适用于封闭式货箱。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32—1991 载货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LY/T 1296—1999 载货汽车锯材
QC/T 223—1997 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
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518—1999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
QC/T 29058—1992 载货汽车车箱技术条件
Q/FT B039—2001 车辆产品 油漆涂层技术条件
Q/FT B102—2000 车辆产品 零部件标识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货箱:载货车辆装置货物的箱体。
3.2 货箱栏板:货箱底板四周上部立板的统称。
3.3 边板:货箱两侧的栏板。
3.4 后板:货箱后部的栏板。
3.5 前板:货箱前部的栏板。
3.6 栏板锁栓:固定栏板的锁栓。
3.7 开启式栏板:自卸汽车卸货作业时,可以自动开启、关闭的货箱栏板。
3.8 栏板锁紧装置:自卸货箱能自动开启、关闭并可靠锁紧栏板的机构。
3.9 自卸货箱:自卸车专用的货箱。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货箱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4.1.2 货箱各部位应装配正确,调整适当,不使用任何工具应能轻便打开和关闭并有效锁止栏板,开启式货箱在栏板启闭过程中应无异响、卡滞等现象。
4.1.3 货箱用螺纹紧固件紧固处,除设计另有特殊规定外,其拧紧力矩应符合QC/T 518的规定。
4.1.4 货箱前板的结构
a)除自卸车、载质量1 t以下的载货汽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外,货箱前板必须有符合GB 7258要求的安全架;
b)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自卸货箱前部必须有伸到驾驶室上方的防护挡板。
4.1.5 栏板锁栓和栏板锁紧装置
a)货箱的栏板锁栓应调到松紧度合适后固定,保证锁栓转动灵活,操作轻便,锁紧可靠,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自行开启。
b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自卸货箱边板及后板的栏板锁紧装置应装配正确,调整适当,并应符合QCn 29015的规定。
4.1.6 货箱材料
a)货箱所用材料应以普通碳素钢(σb≥295 N/mm2)或高强度低合金钢(σb≥490 N/mm2)为主;当货箱采用热轧钢板制造时,热轧钢板需经除锈、去氧化皮处理后使用。
b)采用木材、竹材、塑料等材料时,应保证设计结构强度及使用寿命要求,其中木材还应符合 LY/T 1296的规定,含水率应不高于18%。
4.1.7 货箱焊接、铆接要求
4.1.7.1货箱及零部件采用点焊加工时——
a)点焊焊点应均匀,并符合图样要求;
b)各零、部件焊点中未熔合焊点数不得超过焊点总数的3%;
c)在1 m的长度内未熔合焊点不得超过2个,且不得有连续2个焊点未熔合;
d)点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清除焊渣、毛刺;
e)焊缝起止两端的焊点必须牢固可靠,不允许出现虚焊、过热等焊接缺陷。
4.1.7.2 货箱及零部件采用手工电弧焊或CO2气体保护焊进行焊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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