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曼营销公司管理制度————————————— ★ ——————————————
欧曼配件质量三包管理办法
FTM..034.1-2010
2010年5月10日发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曼营销公司
1. 目的
为维护欧曼分销中心、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配件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和广大欧曼用户的利益,明确欧曼配件质量三包政策,保证欧曼配件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区域分销中心、服务站、配件专卖店对整车三包期外用户销售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
3. 术语
配件质量三包:是指欧曼配件公司销售的用于非整车保修的配件由于设计、制造、加工、材质等原因引起的功能失效或达不到应有的性能,配件公司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性(更换或修复)处理。
4. 引用文件
欧曼整车三包服务政策
5. 职责
5.1  配件技术科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1.1 配件质量保修政策、程序的制订及监督执行;
5.1.2 质量三包配件责任裁定标准的确定及异议信息的仲裁;
5.1.3负责配件保修信息分析及供应商改进建议的提出;
5.2  配件财务科
5.2.1 质量三包配件帐务、票据处理
5.2.2质量三包配件报废处理的监督、费用的收取;
5.3  配件采购科
5.3.1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质量索赔协议签订以及质量保证金的收取;
5.3.2负责所回收故障件向供应商清退或更换;
5.4 配件销售科
5.4.1负责分销中心、服务站配件保修政策的执行、监控;
5.4.2负责配件保修抱怨的处理;
5.4.3负责保修审批、系统手续办理,过程调度、监控、考核;
5.5 服务站、专卖店
5.5.1 质量三包配件责任的初步确认;
5.5.2 质量三包配件保存、清退、管理、控制、处理;
5.6区域分销中心
5.6.1 负责区域分销中心服务站、专卖店实际发生的质量缺陷配件的回收更换与台帐登记;
5.6.2 负责系统报单及所回收质量三包配件向总库清退;
5.7  怀柔总库
5.7.1负责市场质量三包配件的验收、保管;
5.7.2负责质量三包配件供应商清退处理明细的输出;
5.7.3负责包干类质量三包配件报废处理;
5.8 供应商
5.8.1负责向福田配件公司提供所供配件的保修规定、配件明细及主要技术参数;
5.8.2负责质量保证期限内质量三包配件的清退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6. 管理内容及规定
6.1配件质量三包原则
6.1.2用户发现购买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须携带质量问题配件实物、购买配件发票(或票据),到购买配件的单位(欧曼分销中心、服务站、配件专卖店等配件经销单位)进行换件
6.1.1各销售单位按(销售配件保修期限及保修判定标准,(附件1:《配件保修期限》、附件2:《配件保修问题判断标准》)对配件进行界定,不在范围内的不予保修。
6.1.3故障件责任划分及处理要求:属用户责任的(使用、保养不当等),向用户解释说明;属配件质量问题的,且满足公司保修要求的给予更换新件。
6.1.4不予退换的范围
6.1.4.1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按规定更换福田公司指定燃油、润滑油、润滑脂、制动液、冷却液而造成损坏的零部件。
6.1.4.2销货发票(票据)内容与实物不相符或涂改者。
6.1.4.3无防伪标识又不能提供防伪密码,或防伪密码错误或与实物不相符或涂改者。
6.1.4.4用户自行拆装、改装、修理的零部件。
6.1.4.5不按规定进行调整维护而引发的各类故障或损坏的零部件。
6.1.4.6车辆出现故障不及时排除而强制行驶引起的继发性故障及损坏的零部件。
6.1.4.7寒冷季节,因发动机未放水或放水不净而导致的损坏件。
6.1.4.8因冷却液或机油不足而造成发动机过热引起的拉缸、烧瓦或因超负荷、超速运转、不规范操作等引起的损坏件。
6.1.4.9其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配件。
6.2 市场质量三包问题配件清退(附件3:配件质量三包清退流程
6.2.1保外用户出现质量问题时,专卖店或服务站按《配件保修问题判断标准》,对质量问题件进行责任界定,确属保修范围内的,给予用户维修或更换新件,并填写(附件4:《配件质量保修鉴定单》),由用户签字认可。
6.2.2质量问题发生后,需三包但无法维修的配件服务站或专卖店在一个月内携《配件质量保修鉴定单》与质量问题件实物,到上一级分销中心进行实物更换。
6.2.3分销中心按《配件保修问题判断标准》对实物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给予更换配件或做退库处理,不符合标准的退回服务站或专卖店,由其自行处理。
6.2.4分销中心每月25日前对当月发生的质量问题件,进行汇总并向配件公司销售科提出清退申请(附件5:质量三包配件清退申请表),销售科审核,配件公司经理批准后,由销售科登记附件6:《质量三包配件清退台帐》,并通知分销中心开始清退实物。
6.2.5分销中心必须于次月15日前将配件实物退回配件公司总库,总库对质量问题件实物按《配件保修问题判断标准》进行验收和清点:
符合要求的由分销中心在系统中向“质量保修库”提交采购型销售退货单,销售管理科审核,总库确认后办理入库,财务科根据系统数据于当月25日对分销中心予以结算。
不符合要求的由分销中心自行处理。
6.2供应商质量三包问题配件的清退
6.2.1总库每月30前根据系统数据,结合供应商合同签订情况,判定是否为实物更换产品,将属于实物更换范围的配件,按供应商整理出清退明细(附件7:《质量三包件供应商清退明细表》),报采购科审核,配件公司经理批准。
6.2.2明细批准后,采购科负责在15日个工作日内联系供应商来人对配件实物进行确认,供应商认可的实物,由采购科在系统中代做供应商清退手续,总库确认后办理出库,实物由供应商拉回,财务科根据系统数据在当月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6.2.3总库每半年根据系统数据对供应商承诺的包干产品实物进行整理(附件8:质量三包件报废明细表),并联合财务科、综合科通过招标方式对实物进行报废处理。
6.5 考核
6.5.1 《配件质量保修鉴定单》未经用户验收或代替用户签字的,欧曼公司不予更换缺陷件;鉴定单丢失导致责任无法落实的、无法索赔的,由上一级接收部门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