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时捷购车合同
保时捷购车合同
甲方:(购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鉴于甲方在乙方处选择购买一辆保时捷汽车,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汽车购买款项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支付汽车购买总价款(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其中,甲方已支付定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汽车购买款项的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三十天内支付剩余款项。甲方应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开户行)。
二、汽车交付及验收
1. 汽车交付时间:双方约定汽车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
2. 汽车交付方式:乙方应将汽车交付至甲方提供的地址。
保时捷车友会3. 汽车验收:甲方应在汽车交付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汽车进行验收。如甲方对汽车有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瑕疵,应在验收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汽车质保
1. 新车保修期:汽车新车保修期为三年或行驶里程(具体公里数)。
2. 保修范围:在保修期内,乙方对因制造质量引起的故障及纯属制造缺陷的材料和零部件负责维修或更换。
3. 保修维修:甲方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汽车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乙方并将汽车送至乙方指定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保修免责:以下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因自身不当使用、维护或保养不善导致汽车损坏;甲方未按照保养手册中的规定进行保养;汽车经未经授权的修理厂维修、改装
或严重事故等情况。
四、汽车保险
1. 甲方在汽车交付时应购买保险。保险的种类和保障范围双方可协商确定。
2. 保险续期:甲方在保险到期前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以便及时办理保险续期手续。
3. 保险理赔:如汽车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事故车辆送至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剩余款项或未及时提供车辆交付地址等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
2.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汽车或提供有质量问题的汽车等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
六、合同有效期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汽车交付日起的三十天内。
2. 若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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