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车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2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维修费用以及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不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
损失。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2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江苏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汽车承租方:
担保人:
合同号:
日期: 年 月 日
汽 车 租 赁 登 记 表
合同号:
承租方 | 汽车资源 | ||||||
住址/地址 | |||||||
电话 | 证件号 | ||||||
承租人 | |||||||
住址/地址 | |||||||
电话 | 证件号 | ||||||
担保人 | |||||||
住址/地址 | |||||||
电话 | 证件号 | ||||||
驾驶员 | 档案号 | 驾驶证号 | 电话 | ||||
车牌号 | 车型 | 颜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燃料标号 | ||
启租时间 | 应还时间 | 租期 | 限驶里程上限 | ||||
租金标准 | 超程费率 | 超时费率 | 保证金 | 预付租金 | 下次付款日 | ||
备注 | 油表: | ||||||
出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 | 承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 | ||||||
租赁车辆交接单
合同号: 车牌号:
提车时间 | 年 月 日 | 发动机号 | 车辆型号 | ||||||||||||||
车辆钥匙 | 起始公里 | 应还车时间 | 年 月 日 | ||||||||||||||
行车去向 | 还车公里 | 还车时间 | 年 月 日 | ||||||||||||||
租 出 | 归 还 | 租 出 | 归 还 | 租 出 | 归 还 | ||||||||||||
证件 | 行驶证 | 牌照前、后 | 车险复印件 | ||||||||||||||
车 况 | 左前大灯 | 防雾灯 | 车内外反光镜 | ||||||||||||||
右前大灯 | 车内饰灯 | 防盗锁 | |||||||||||||||
左前小灯 | 化妆镜灯 | 发动机工况 | |||||||||||||||
右前小灯 | 喷水器 | 空调工况 | |||||||||||||||
左前转向灯 | 雨刮器 | 收放机、喇叭 | |||||||||||||||
右前转向灯 | 前后保险杠 | 安全带 | |||||||||||||||
左反光镜 | 门把手 | 座 套 | |||||||||||||||
右反光镜 | 油箱盖 | 点烟器烟灰缸 | |||||||||||||||
左后转向灯 | 机油尺 | 刹车、手刹 | |||||||||||||||
右后转向灯 | 机油面 | 摇窗机 | |||||||||||||||
左后刹车灯 | 加机油盖 | 方向机 | |||||||||||||||
右后刹车灯 | 冷却液位 | 脚 垫 | |||||||||||||||
左倒车灯 | 水箱盖 | 底 盘 | |||||||||||||||
右倒车灯 | 蓄电池 | 仪表盘 | |||||||||||||||
侧车灯 | 机油尺 | 存油量 | |||||||||||||||
工 具 | 千斤顶一只 | 工具/件 | 灭火器 | ||||||||||||||
备用胎一只 | 停车牌 | 内外清洁ABC | |||||||||||||||
车 身 | 超时 | 小时 | 元 | ||||||||||||||
超驶 | 公里 | 元 | |||||||||||||||
亏油 | 公斤 | 元 | |||||||||||||||
清洁费 | 元(每等级10元) | ||||||||||||||||
损赔金额 | 元 | ||||||||||||||||
图表说明: 1、 正常完好、齐全有效“√” 2、 缺少“N” 3、划伤“ ” 3、 裂痕“X” 5、凹陷“O” 6、其他:用文字明确标注 7、脱落“●” 8、内外清洁等级: A清洁(内或外无灰尘或杂物) B较清洁(内或外有少许灰尘) C 不清洁(内或外灰尘或杂物较多) | |||||||||||||||||
驾驶员 | 承租人 | 还车人 | |||||||||||||||
预计保养里程 | 发车人 | 收车人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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