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今日说法之谁养我老有感
首先是一位云南永善县岁的母亲简德明,她将自己的四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她要求每个儿子每个月给她元的赡养费,并且给她一个居住地,但是每个儿子因为母亲当年离开他们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而态度坚决的拒绝了这位老母亲的请求;另一位是江苏宿迁的父亲宋石安也把子女告上了法庭,同样是说子女不肯赡养他,其中一位女儿说她帮父亲赡养奶奶,她和父亲签下协议,说只要自己赡养奶奶以后就不用赡养父亲,而另外几位儿子则是因为当初父亲抛弃他们和他们已经瘫痪的母亲,所以这几位子女都不肯赡养这位父亲;最后一位是江苏省南京市岁的老母亲张包氏,她连居住的地方和日常的温饱都成了问题,所以被逼无奈将自己的子女告上了法庭,实际情况是女儿是愿意收养老人的,但老人因为农村的习俗父母应该由儿子赡养而始终不肯到女儿家居住,老人只有一个儿子,可这个儿子偏偏患上了食道癌晚期,孙子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给老人的儿子看病,所以没有太多的能力去赡养这位老人,也就最后造成了老人无家可归的情况。
从前面两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子女们不肯赡养父母有一个共同的原因,那就是父母在子女小时候没有尽到一个作为父母的职责,他们抛弃了子女,正因为这样,父母给子女们一个非常充分的借口去说服他
们自己不去尽到赡养的义务,但是作为子女的我们一定要记住一件事,那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无论父母怎样对待子女,他们都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去经历世间各种事物,所以我们为此一点就不应该有任何借口不去照顾自己年迈的父母。
我们再来注意一下第二件事情中女儿帮父亲赡养奶奶的情节,从这我们看出作为一个父亲,他没有在子女面前做到一个儿子的赡养义务,父母在孩子面前没有给他们做出孝顺的榜样,这肯定会在孩子的心中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说作为父母的人应该给孩子树立好一个正面的榜样,这样才能让孩子向父辈们学习,绝对不要忽视环境对子女的影响。
但是正如前面所说无论父亲或者别人怎么做,我们作为子女一定要知道感恩父母赐予我们的生命。
再来看第三件事情,母亲因为农村的习俗不肯居住到女儿家中,而儿子却因为经济问题而不能尽到赡养义务,但是在我看来这里或多或少都是儿女们在为自己不用赡养母亲的借口而已,其实解决的方法不管怎样还是有的,只是他们嫌弃老母亲不愿做而已。
现在来反观当代的中国,现在的中国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如果中国的大多数人都和上述中的一样,以各种各样的借口逃避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那么我们如何去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想想看,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如果我们连孝顺这个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传统美德都不能继承并发扬光大,那还谈什么其他的高尚
品德。
而个人认为孝顺这种品质一定要从孩子小的时候就教育好,父母应该给孩子们做好榜样,并且要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孩子认识到孝顺品质的重要性。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在小的时候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因此当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他们可能不会完成自己作为一个子女所应尽的义务。
但是面对这些人,我觉得当所有办法都不能让这部分人孝顺自己的父母时,那么就应该运用法律的手段要强制他们去完成自己的义务,虽然这种手段非常的强硬,但是我们必须这么做,不为别的,只为让其他人知道当你背离孝之道时,无论你有什么理由,你都是错的,你要做的只有继续去完成你所应该尽的孝。
三件事最后的结果分别是简德明老人住在其中一个儿子家,每个儿子每个月给她元的生活费;宋石安老人的赡养费由所有子女平均承担;最后一位老母亲张包氏在外面在租房住,房租由四个子女承担,而赡养费因为考虑到儿子经济困难问题,由三个女儿承担这些费用。
就这样三件事就落下了帷幕,感觉事情好像是解决了,但是我能很明显的感觉出来子女对待父母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因为法律毕竟只是为老人们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保障,而子女和父母之间的亲情还是得靠长期的积累的,希望这三位老人和他们的子女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到一个好的相处之道。
最后再说一句就是我们孝敬我们的父母,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
是我们的父母!他们用他们的博大包容了我们的一切!是我们的父母,给了我们整个世界!第二篇:今日说法观后感字资料一:》中有形形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一个内容为: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养母收养儿子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
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
谁消灭了电动车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爱自己的父母吧!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元现金被盗。
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
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
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
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
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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