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部门及所属下级单位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危险消灭于未发生之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如下:
1、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所管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指责。
2、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3、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及时更新。
4、建立健全重大危险器材使用说明书。
5、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6、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7、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
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允许作业。
8、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检测。11、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12、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13、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所管辖施工项目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安全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消防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下属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场所。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主管消防工作的经理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综治办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对口管理部门。
4、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1)、消防工作的策划
a、综治办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以适应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各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需求。
b、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按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做好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重点场所应制定防火预案。
(2)、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a、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根据消防规定要求,配置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器材。
b、消防设施、器材需要防晒、防冻、防雨淋等措施,并应定期送公安消防部门许可的维修厂进行检验、维修。
(3)电器设备的管理
a、根据所用电负荷总量,配置相匹配的变压器、电线、电动设备、灯具的品种、规格,不得超负荷运行。
b、贮存、易燃、易爆、易挥发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和开关,电线要穿管。
c、库房内只允许使用60W及以下的白炽灯,电线要穿阻燃管,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
d、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碘钨灯、溴钨灯等高温度的灯具下方半径5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严禁灯具采暖。
(4)明火管理
谁消灭了电动车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实现办理审批手续。
(5)消防检查
公司综治办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并填写《消防安全转向检查表》,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监督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实施,在隐患整改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综治办通过多种形式向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新上岗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以提高员
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处理初起火灾的技能。
(7)公司应成立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活动。(8)公司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安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对指责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
关于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处理的规定
公司范围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严重疫情及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要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并要特别注明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困难度。
公司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要问明报告责任人和,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特殊情况下或特别紧急事项可直接向有关领导请示,对领导批示要认真记录,准确理解,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经公司领导同意,需上报工业区委员会的要及时上报,从事件发生到上报不得超过两小时。
值班人员在事件发生后,要注意随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反馈、续报和督促检查工作。值班交接时要将有关情况交代清楚。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