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新车如何买保险
特为所有准备购车的朋友推荐新车必保的几个险种: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
车上人员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分别来看看每个险种的保障对象及责任范围吧!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具有强制性质的责任保险。交强险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交强险的保障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其保障内容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机动车损失险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障范围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发的保险事故,致使投保车辆自身发生损失,无论是轻微刮擦、还是严重损坏,都可从保险公司获得部分或全部赔偿。
这是汽车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因为只要发生保险事故,自己的爱车免不了要遭受损害,要修车就得花钱,小的事故自己还能应付,万一发生较严重的事故时,费用可能就很高了,所以,这是所有的人都会投的险种。
乐乐提醒:
在福州,人保财险公司在本条款中有个“附加可选免赔额特约”,约定凡是当年的新车,保险期间内均有每次事故500元的绝对免赔。也就是说,无论当年出险几次,每次事故中车辆损失小于500元的,保险公
司都不予以赔偿。比如说,一次保险事故中保险车辆的损失为1200元,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先扣除500元绝对免赔,再根据责任范围对余下的损失进行赔付。
这项规定的出台,让很多新车主恼火,但是由于这是家庭自用车条款上市几年后,集团测算出该险种第一年的出险率过高,无奈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还望广大客户予以理解。
三、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称为“第一者”,投保车险的车主称为“第二者”,
除保险公司和车主之外的称为“第三者”。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将其保额分为了如下档次:5万、10万、15万、20万、30万、40万、50万、100万、100万以上,您可选择投保。
乐乐提醒:
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虽然设有几个不同的档次,且不同档次的赔偿限额差距都很大,但是相应保费的差距却并不大。如15万到20万保额相关仅80余元。所以,乐乐建议大家如果需求在两档保额之间选择的话,可以上浮一个档次投保。
四、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的伤亡。
车上人员责任险我们也俗称座位险,可以选择座位进行投保。但是,选择座位投保的价格比全车座位投保的价格要高,例如,按每座1万元保额,若只投保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座位2座,保费约100元左右,若5座全部投保,只要150元。所以,通常我们都建议客户全保。
乐乐提醒:
有很多人觉得自己买的是私家车,家人基本都有投保人寿保险和短期意外险,这个险种就可以不保了。其实不然,就算是私家车也不能保证您的车上不会乘坐其他的人员啊,同事或朋友都可能有机会乘坐您的爱车。所以,最好还是适当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哪怕按最低保额每人5000元投保,这样一旦有交通意外发生也可以用以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医疗费用。
五、全车盗抢险
全车盗抢险所负赔偿为: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其它险种。
1、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 交强险” )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3、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
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如5万、10万元、15万元或更高),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4、交强险制度何时开始实施?原已投保的商业三责险是否有效?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汽车保险购买技巧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
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