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行为及《违章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条:公司驾驶员交通行为规定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自觉服从交通民警指挥,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2. 坚持处理“三检”制度,爱护车辆机件和设备,确保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箱整洁,不允许驾驶部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 随身携带驾驶证,积分卡.接受交警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无证驾驶.
4. 开车时要精力充沛,精力集中,安全礼让,严禁高速行驶,酒后驾车,强制超车,随意调头.逆向行驶,开愤怒的汽车和疲劳驾驶.
5. 车辆行驶时应自行行驶,车辆进站要停车端正,距道沿不得超过30厘米,严禁双排停车,越站停车,和车未停稳开门,车门未关好起步,严格遵守开关门程序.
6. 司机工作时应保持衣服干净,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严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7. 行车中严禁穿拖鞋,使用移动电话闲谈,饮食等.妨碍驾驶安全的行为.
8.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保持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到证明人,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二条:《违章违纪处罚条例》
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将被200元::
(1)酒后驾车;
(2)开“愤怒的汽车”
(3)将车交给未经公司认可的无证人员或驾驶员,且不允许其单独驾驶;
(4)使用车辆恐吓行人和非机动车;
(5)手动直接供油;
(6)强行穿越铁路道口;
(7)未经许可驾驶;
(8)截肢和急转弯;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9)为武力和行动而战;
(10)强制超车;
(11)超速行驶;
2.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将被100元;
(1)红灯;
(2)反向运动;
(3)开车时使用手机;
(4)未关门驾驶;
(5)操作中吸烟;
(6)因私事随意停留;
(7)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3.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将被50元;
(1)未按要求使用灯具;
(2)进入车站未按顺序排队;
(3)出厂后,前超压和后压力;
(4)带耳塞驾驶;
(5)穿着拖鞋驾驶;
(6)车停不稳,开不开门,不关门启动;
(7)开车时聊天;
4.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将被30元;
(1)未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
(2)不得无故参加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
(3)未认真执行“三检”系统影响安全驾驶;
(4)有其他妨碍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