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违规处罚标准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驾驶行为,根据公司办公会议精神,现将驾驶员违规处罚标准予以公布如下:
一、司机手机关机或者不接电话的,每次50元(造成后果的加重处罚)。
二、在库场、车厢、修理车间等禁烟区域抽烟的,每次300元,情节严重的500元。
三、服装不整、穿拖鞋、留长发、留胡须每次30元,屡次加倍处罚。
四、上班、待命时间喝酒的500元,并停工检查,情节严重的劝退处理。
五、不按公司规定无序停车的,每次100元,劝告无效者加倍处罚。
六、车辆承修过程骗取材料、费用,按贪污论处,除追回非法款项外,按金额的20倍。
七、凡车辆承修、装卸货物司机未到场者,每次100元。
八、凡出车不在岗,联系不到人的,按旷工处理,且造成拖延发车的,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九、凡行车纪录中未注明装车时间、发车时间及经办人的,每次经济处罚30元,每月统计次数在3次以上的,每次处罚100元。凡未认真填写行车纪录的,如漏、忘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换岗时间同一驾驶员笔记的,每次处罚100元;屡次发生的加倍处罚。
十、凡未经公司登记确认,司机私自带货的,视贪污论处,按其折合运费20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十一、车容车貌检查,灯光不全的每个处罚30元;雨刮器失效的处罚30元;主要零部件松动、脱落、裂纹等处罚30元;随车工具(包括灭火器、防护三合板)缺项的处罚100元(上述款项由主、副车共同承担)。
十二、凡数据、乱编,不真实体现营运动态的,每次处罚100元,屡次发生的加倍处罚。
十三、驾驶员未及时报到、装卸货、出发车,视为拖延作业(发车)时间,每次处罚500元,无故滞留途中的加倍处罚。
十四、凡业务部下达的承运任务,司机务必在30分钟内到位(特殊原因要反馈),凡拖延30
分钟以上1小时内到达的,处罚100元;1小时至1小时30分之内到达的,处罚150元;1小时30分至2小时之内到达的,处罚200元;凡超过2小时以上到达的,则视为拖延作业时间处理,处罚500元。
十五、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回单位停放,特殊情况必须报备总经理室,违规者处罚100元。
十六、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300元。造成客户及业务流失的,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十七、凡因司机思想波动消极行为影响企业形象的每次处罚1000元,并降为副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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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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