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管理,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战略规划是指公司依靠总裁的领导、在保障企业内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第三条本制度对战略规划的流程、周期与内容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各
相关部门必须遵照执行。
第2章 战略规划管理机构
第四条战略规划的管理机构包括经营决策会议和经营战略部。
第五条经营决策会议是战略规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  审批战略规划;
(2)  审批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提案;
(3)  对相关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裁决;
第六条经营战略部是战略规划的执行机构,在计划财务中心总监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
(1)  组织制订各项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2)  组织制订战略规划,对战略规划进行年度调整;
(3)  组织进行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4)  监督战略规划的实施;
第3章 战略规划内容要求
第七条战略规划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2)    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使命、价值观、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3)    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和支持体系;
(4)    财务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4章 战略规划管理流程
第八条战略规划流程包括战略规划编制流程、战略规划调整流程。
第九条战略规划编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总裁提出战略规划编制相关要求;
(2)  经营战略部发出战略规划准备通知,开始收集公司内、外部相关信息与分析报告;
(3)  公司各相关部门准备并提供本单位的战略规划相关信息与分析报告;
(4)  各相关职能中心总监以及事业部总经理审阅其部门所提交的信息与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5)    经营战略部收集企业外部相关信息,汇总内部相关信息后进行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研究,制订公司战略规划方案草案;
(6)    执行总裁审核战略规划方案草案并出示审核意见;
(7)    经营决策会议审批战略规划方案草案并由总裁签字批准;
(8)    经营战略部形成正式的战略规划方案并进行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第十条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经营战略部发出战略调整准备通知;
(2)    公司各部门提供战略调整意见;
(3)    经营战略部制订战略调整提案;
(4)    执行总裁审核战略调整提案,并出示意见;
(5)    经营决策会议审批战略调整提案并由总裁签字批准;
(6)    经营战略部确定调整后的战略规划正式稿并进行战略调整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第5章 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公司战略规划每三年编制一次。经营战略部自前一年8月1日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在
11月1日前制定出战略规划方案草案,在12月31日前完成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在非计划编制年度,公司战略规划每年调整一次。经营战略部自前一年10月1日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在当年11月30日前提出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在12月31日前完成战略规划调整工作。
第6章 战略规划文档归档、保管和查阅
第十三条北京汽车制造厂战略规划文档包括战略规划文件、战略规划调整文件。
第十四条战略规划文档统一由公司经营战略部进行保管。
第十五条经营战略部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对战略规划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相关文档。
第十六条战略规划文档是重要的档案,公司经营战略部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7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经营战略部起草和修订,经由公司经营决策会议审批总裁签字后发布。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经营战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