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3.29
【字 号】云政发〔2022〕18号
【施行日期】2022.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发展规划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省锂矿、磷矿等资源储备和清洁能源优势,进一步推进我省新能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绿能源牌”,打造技术先进、绿安全、迭代发展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现就促进新能源电池产业(主要是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新能源汽车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新能源电池产业补链、延链和强链,聚焦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布局合理、特鲜明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集,推动新能源电池产业绿低碳、循环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主攻方向,突破关键领域,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和政策激励作用,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人才培引、金融服务相互支撑促进的良好局面,抢占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新高地。
  突出优势、重点布局。突出我省丰富资源储备和绿能源比较优势,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重点布局,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集,构建行业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体系。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前沿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链迈向高端。
  (三)行动目标
  以新能源电池材料为重点,围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着力扩规模、延链条、拓应用,建成以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玉溪市为重点,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制造基地,推动我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全链条、矩阵式、集化”发展。通过3年的发展,形成一批优势突出、产业链完整的新能源电池生产和研发聚集区,新能源电池产业成为我省绿能源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升的重要动力源。
  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力争到2022年实现产值200亿元,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3年实现产值500亿元,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集中建成放量、产业链持续完善;到2024年,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产业规模明显壮大,形成100万吨正极材料、50万吨负极材料、15亿平方米电池隔膜、20万吨电解液、9万吨铜箔、50GWh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20万吨电池
绿循环利用的产能规模,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
  产业链条持续完善。到2024年,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磷铁系、高镍系、锰系正极材料、湿法隔膜材料等国内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新能源电池4大关键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制造领域培育形成若干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集化发展基本形成,在全产业供应链体系中具有较强影响力。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原辅料等供应能力稳步提高。电池回收、处置及拆解网点布局合理,实现对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建成1—2个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
  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在磷镍锰系正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电池辅助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驱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科技赋能产业创新的效果更加明显,钠离子电池、全固态电池、无钴材料电池、固液混合锂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研发应用取得新进展,创新发展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成1个国家级新能源电池产业研究院,建成2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技术研发与检验检测中心,建成1个新能源电池前瞻技术研发平台,建成1个省级新能源电池产业联盟。
  (四)发展方向
  重点产品。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磷酸锰锂、磷酸锰铁锂、三元(镍钴锰)等正极材料,加快推动石墨、氧化亚硅等负极材料布局,同步提升电解液、隔膜、铜箔、铝箔等电池材料生产能力。加快培育发展电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池产品。
  产业链上下游。合理利用省内磷、锂、镍、锰、铜、硅、铝、石墨等矿产资源,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关键基础原材料供应链稳定性。培育引进电池模组和电池包组装生产线(PACK线),支持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终端产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探索发展大规模电池储能电站,促进省内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完善提升行动。聚焦新能源电池四大关键材料和循环梯次综合利用,结合我省磷、锂、镍、锰、铜、铝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培育“磷酸—碳酸锂—磷酸铁锂—储能或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磷酸铁锂系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支持“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三元系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加快发展。积极引导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生产企业扩产扩能,有序提升
负极材料、电池集流体等生产供应和配套能力,补齐电解液、隔膜等材料短板。支持引进铝塑膜、电池结构件、补锂剂等电池细分领域材(辅)料生产项目,推进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项目建设,有序布局电池循环梯次综合利用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产业集优化行动。结合我省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统筹考虑要素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支持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玉溪市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形成各有侧重、特鲜明的产业集,推动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玉溪市等州、市错位发展和差异化布局,实现产业聚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投资促进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正极材料。发挥省内磷、锰化工优势,将发展磷系、锰系正极材料作为推动精细化工产业链的重要举措,重点打造以曲靖市、昆明市(滇中新区)、玉溪市为重点的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集。
  2.负极材料。依托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昭通市电池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红河州锡资源等方面优势,支持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州发展人造石墨、硅
碳、锡基等负极材料,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集。
  3.隔膜材料。结合电池产业链配套需求,支持玉溪市、曲靖市、昆明市(滇中新区)引进布局新能源电池隔膜材料项目。
  4.电解液。依托省内重点磷化工、氟化工和煤化工企业,支持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玉溪市引进电解质锂盐、有机溶剂、添加剂等电解液基础材料生产和制备项目,扩大产业规模。
  5.铜箔。依托省内丰富铜资源,聚焦铜箔头部企业招商引资,支持红河州、曲靖市、昆明市(滇中新区)、玉溪市打造铜箔生产基地。鼓励省内有关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研发生产新能源电池用铜箔。继续支持现有铜箔制造企业扩产达产。
  6.铝箔和铝塑膜。充分利用我省绿铝产业发展优势,打造昆明市(滇中新区)、文山州、曲靖市铝箔生产基地。鼓励省内有关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研发生产电池用铝箔、铝塑膜。加大力度引进铝塑膜项目,推动铝箔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7.其他材料。加快推进滇中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支持玉溪市依托锂矿资源延伸产业链,补
齐我省锂电材料短板,合理布局碳酸锂生产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引入补锂剂、导电剂、电池结构件、包覆材料等细分领域原(辅)料生产项目。
  8.电芯和电池。充分发挥前端材料优势,依托新能源汽车强劲的市场需求和储能市场的巨大空间,匹配动力电池场景应用和需求,引进落地电芯电池项目,有效带动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9.电池回收利用。支持昆明市(滇中新区)、曲靖市探索建设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引进培育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前端设计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健全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