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五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充电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目标和任务分工,明确公共场所配建要求,简化建设手续,给予支持措施,分行业、分领域合力推进,全力构建充电设施发展配套政策支撑体系。
2.电动汽车快速增长。“十四五”以来,在绿低碳转型发展大背景下和不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引导,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底,电动汽车保有量15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5%。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截至2025年底建成公共充电站2000座、换电站50座、充电桩
3.5万个,实现区县全覆盖,建成公路快充网,较好地满足了电动汽车出行需求。
3.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充电设施布点规划等政策文件,对有序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指导。建成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平台,为车主便捷寻桩提供服务的同时,已实现百余项充电数据综合分析、车辆行程分析等处理功能,为制定政策、企业改进产品和提升效益提供参考。
(二)存在问题
1.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不均衡。充电站、换电站主要分布于城区,其他区域充电设施布局较少。主要倾向在商业、物流园区等热门区域布局建设充电设施,偏远地区建设积极性不高,部分居民区因停车位不固定、电力容量不足、改造空间受限等原因,不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部分居民区因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业主无法安装充电设施,街道乡镇中建有充电设施率偏低。
2.充电设施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从业时间不长,部分甚至是从不相关领域转行而来,对充电设施的管理不专业、不规范,造成各企业充电设备品质参差不齐,车桩兼容性不够;部分充电桩运维管理不到位,可用率偏低;运行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电动汽车充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3.充电桩利用率整体偏低。充电设施发展初期,各大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跑马圈地现象比较普遍,建设选址不科学,闲置等问题较为突出,充电设施平均利用率较低;受公共停车位不足等影响,公共充电车位被占用的现象普遍,降低设施利用效率。公新能源汽车规划
路服务区场站由于运维成本高等原因导致设备利用率低。
4.运营服务管理不规范。充电运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问题,公共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跟不上,充电设施不能得到及时维护。充电站运营模式单一,缺乏相应充电衍生增值服务。公共充电设施面临油车占位、充电桩位置隐蔽等问题,在智能地锁应用和企业充电平台智能化水平上仍需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综合管理政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桩站先行、适度超前”为导向,将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好用好车桩一体化平台和新能源充电设施企业联盟平台,推进充电设施网、智慧能源网、智能车联网“三网融合”,加强统筹谋划,推动产业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完善政策体系,提高设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众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按照“桩站先行、客观实际、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要求,科学确定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形成较为完善的充
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电力、交通等规划一体衔接。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营造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环境,鼓励引导社会充分参与建设。强化引导作用,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坚决做好兜底服务。
坚持分类实施。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各区县电动汽车推广规模及充电需求,遵循“快慢互济、充换并举”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更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场景充电需求,不断提升充电设施的服务能力。
坚持创新融合。充分发挥创新作用,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充电与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能社会融合,创新商业模式,促进新技术研发应用。
(三)发展目标
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和显著提升
服务保障能力。到2025年,充电站达到5000座以上,换电站达到5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0万台以上,公共充电设施实时在线率不低于96%。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起覆盖全地区的智能充电服务网,满足电动汽车使用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布局
优化公共充电网布局。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1.5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结合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按需建设专用充电站。围绕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因地制宜布局专用换电站。鼓励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统筹配建充电设施,并对外开放。推动快充站纳入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
优化居民区充电服务网。加强部门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支持安装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规模充电桩接入电网需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鼓励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应用。对暂无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通过电力扩容、小区改造配建等多种形式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
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
(二)统筹城乡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从城市街道到郊区乡镇的原则,逐步加密公用充电设施布局。重点推进大型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