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
为了规范广告发布市场,保护广告接收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
一、广告内容合法性审查
1.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淫秽、恶俗、暴力、恶意攻击他人等内容。
2. 广告内容不得伪造事实,虚假宣传产品或服务的功效、效果等。
3. 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未获得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专利等。
4. 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的商业宣传手法,如捏造消费者的评价、虚构竞争对手的不良情况等。
二、广告形式审查
1. 广告形式不得过度侵入或扰乱接收者的正常生活,不得以过于煽动、冲击的方式呈现。
2. 广告形式应符合行业规范,不得亵渎社会公共文化传统,不得歪曲科学知识。
3. 广告形式应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的权益,不得以虚假的方式吸引或诱导他们接受广告信息。
三、广告媒介审查
1. 广告媒介应拥有必要的资质和许可证件,并符合相关的行业规范。
2. 广告媒介应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审查规定。
3. 广告媒介应建立完善的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确保广告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四、广告投诉受理与处理
1. 对于接收者对广告内容的投诉,广告发布媒介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2. 广告发布媒介应以公正、公开、合理的方式处理投诉,及时回应接收者的诉求。
3. 对于触犯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或违反审查规定的广告,广告发布媒介应立即停止发布,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惩罚。
五、监督与执法
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广告发布市场的监督,对违法广告行为发现及时进行处罚和惩处。
2. 各大众传播媒介应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广告发布的相关证据和信息。
3.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广告发布媒介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广告发布的情况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大众广告背景音乐六、加强自律与行业规范
1. 各行业的广告发布媒介应加强自身管理,制定专业的行业规范,完善广告发布的流程和标准。
2. 广告发布媒介应加强自身审查力度,提高对广告内容合规性和广告形式适宜性的审查把控。
通过以上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我们将能够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广告质量和接收者的满意度,保护广告接收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各行业的广告媒介应加强自身的自律和行业规范建设,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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