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n 29035—1991
代替 JB 523—85
JB 4046—8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钢板弹簧的材料、尺寸精度、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及挂车的钢板弹簧。
2 引用标准
GB 1222 弹簧钢
JB 3782 汽车钢板弹簧金相检验标准
ZB T06 001 汽车钢板弹簧喷丸处理规程
JB 3383 汽车钢板弹簧台架试验方法
3 一般要求
3.1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有特殊要求的汽车钢板弹簧,应与制造单位另订协议,并在产品图样中注明。
3.2 汽车钢板弹不应有对使用有害的过热过烧等缺陷。
3.3 汽车钢板弹,应在拉伸表面按ZB T06 001规定进行喷丸处理。
3.4 汽车钢板弹的摩擦面上装配前应涂以石墨润滑脂(片间有垫片的除外)。
3.5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应涂漆。但卷耳衬套(装橡胶衬套的除外),不得涂漆,该处应采取其他防锈措施。
4 材料
4.1 汽车钢板弹所用的材料为热轧弹簧钢,按GB 1222的规定选用。
4.2 汽车钢板弹经热处理后,硬度为HB 375~444。
4.3 汽车钢板弹的金相组织应符合JB 3782中的有关规定。
4.4 汽车钢板弹,每边总的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深度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
汽车弹簧表 1
5 尺寸精度
5.1 汽车钢板弹簧卷耳装入衬套后,卷耳轴线的倾斜(如图1的两个方向上)的偏差不大于1%。
5.2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夹紧后,在U型螺栓夹紧距离及支架滑动范围内的总成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mm
5.3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平直时)两卷耳轴心距的偏差不大于±3mm,一端卷耳至弹中心孔(或定位凸包)的偏差,不大于±1.5mm。
5.4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在静负荷下的弧高偏差不大于±6mm,重型汽车不大于±8mm。
5.5 钢板弹簧装入支架内的各片的侧面弯曲,每米不大于1.5mm,其余各片每米不大于3mm。
6 性能要求
6.1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应进行予压缩,经予压缩后的总成,再以产品图样给定的验证负荷压缩时,不得产生永久变形,测量精度为±0.5mm。
6.2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刚度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 3
6.3 在应力幅为323.62MPa(3300kgf/cm2)最大应力为833.57MPa(8500kgf/cm2)的试验条件下,汽车钢板弹簧的疲劳寿命不小于8万次。
7 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第5.4、6.1、6.2和6.3条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B3383的有关要求。但疲劳试验的试验条件按6.3条。
8 检验规则
8.1 产品需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合格的文件或标志。
8.2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出厂检验项目为:永久变形、静载荷弧高、弹性变形(或刚度)、卷耳宽度、卷耳平行度、卷耳垂直度、衬套孔径、U型螺栓夹紧范围内宽度和硬度。
8.3 汽车钢板弹簧总成型式检验的项目为:台架疲劳试验、金相组织检验。
8.4 订货单位有权抽检产品,按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具体的检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9 标志、包装
9.1 每件产品应标明制造厂的厂名或商标、车型、规格、产品名称、制造日期和检验标记。
9.2 产品在正常运输下,不得散包损坏。
9.3 产品应附经检验部门盖章的质量证明书,并在质量证明书注明:
a)产品检验结果;
b)车型、规格、零件号或产品名称;
c)产品数量及批号;
d)出厂日期;
e)收货单位及地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辽阳汽车钢板弹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辽阳汽车钢板弹簧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林。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