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汽车室内灯技术条件
1前 言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室内灯具光、亮度、延迟开关、灵活性及性能试验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规定的室内灯仅限于用于照明的室内灯。
汽车灯具本标准由目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般规定、相关实验及检验规则等部分组成。同时在格
式和内容的编排上符合GB/T1.1-2000、GB/T1.2-2002的规定。
汽车室内灯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灯的有关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驾驶室内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标准的有关内容: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 温度变化
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766.1-2008 道路机动车辆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GB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QC/T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一般规定
3.1室内灯的外形、安装尺寸和标志应符合产品图纸规定及相应的标准,并通过产品的型式试验。
3.1.1车辆应设置车厢灯和门灯。车长大于 6m 的客车应至少有两条车厢照明电路,仅用于进出口处的照明电路可作为其中之一。当一条电路失效时,另一条仍应能正常工作,以保证车内照明。车厢灯和门灯不应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和其它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3.1.2室内灯总成的配光镜应用白的透光性能良好的塑料制造。其外表面应光滑、不得有伤痕、斑点、气泡和裂纹.
3.2光:用于车厢照明的灯具所用的光源必须发射白光。并符合GB15766.1中3.8条款的要求。
3.3延迟开关:
用于驾驶室照明的室内灯应具备一个三位置开关。
A:OFF
B:DOOR
C:ON
当开关处于“DOOR”位置B时,如果打开车门,则灯亮起。
A:OFF
B:DOOR
C:ON
当开关处于“DOOR”位置B时,如果打开车门,则灯亮起。
装有室内灯定时器,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室内灯灯持续点亮约15秒:
.在驾驶员侧车门关闭的情况下,从点火开关中拔出钥匙。
.在机械钥匙未插入点火开关时,点火开关转至“LOCK”位置。
.钥匙不在点火开关中时,打开驾驶员侧车门锁。
.
点火开关中无钥匙时关闭最后一个车门。
在下列情况下,室内灯定时器将取消:
.驾驶员侧车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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