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前组合灯技术条件
乘用车前组合灯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适用于汽车前组合灯的术语、型式规定、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你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文的引用而成为本文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然而,鼓励根据本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 和导则: 冲击试验方法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 和导则: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
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
GB/T 2423.34-200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方法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4599-2007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GB/T 10485-2007 道路车辆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环境耐久性
GB/T 15766.2-2007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 性能要求
ECE R37 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灯具认证用灯丝灯泡认证的统一规定
GB 23255-2009 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GB 17509-2008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7.1-200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 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
CNCA-02C-05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QC/T 73 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3.1 配光
灯具发射可见光的光度(照度或发光强度等)分布。
3.2 近光
当车辆前方有其它道路使用者时,不致使对方炫目或有不舒适感所使用的近距离照明光束。
3.3 远光
是当车辆前方没有其它道路使用者时,所使用的远距离照明光束。
3.4 前位灯
从车辆前方观察,表明车辆存在和宽度的灯。
3.5 日行灯
使车辆在白天行驶时更容易被识别的灯具,装在车身前部。
3.6 转向灯
是在车辆转向时开启以提示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注意的重要指示灯,按位置可分前转向灯、侧转向灯、后转向灯。
3.7 配光镜
根据配光性能要求,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光学单元组合的透镜。
3.8 半封闭式灯光组
配光镜与反射镜固定结合,灯泡可拆卸更换的灯光组。
3.9 半封闭式前组合灯
采用半封闭式灯光组的前组合灯。
3.10 标称电压
灯泡(封闭式灯泡组)上标明的额定电压。
3.11 标称功率
灯泡(封闭式灯泡组)上或包装盒上标明的额定功率。
3.12 试验电压
在测试灯具或灯泡时,施加在灯具插接件端或灯泡灯丝两端的13.5V直流电压。
3.13 标准灯泡
测试配光性能的灯泡,具有无的泡壳和缩小的灯丝几何尺寸公差,每一型号的标准灯泡仅规定一种标称电压。
3.14 标准前组合灯
装有标准灯泡,具有不小于160mm的有效透光直径,其配光性能最大值不高于本文规定最大
值的90%,其最小值不低于本文规定最小值的120%的前组合灯。
3.15 配光通光量
半封闭式前组合灯(或其他汽车灯具)配光测试时规定的灯泡光通量。
3.16 配光屏幕
测试灯具配光性能的屏幕。
3.17 明暗截止线
灯光投射到配光屏幕上,眼睛感觉到明暗陡变的分界线。
3.18 照准
配光测试时灯光在配光屏幕上的定位。
3.19 基准轴线
汽车灯具的特性轴线,由制造厂在图样上表明。
3.20 基准中心
基准轴线与配光镜表面的交点。
3.21 HV点
过基准中心的水平线至配光屏幕的垂足。
3.22 h-h线
在配光屏幕上过HV点的水平线。
3.23 v-v线
在配光屏幕上HV点的铅垂线。
3.24 单光束
一灯光组中仅有一根灯丝产生的近光或远光。
3.25 混合灯
具有分开的光源或在不同情况下工作的单一光源(如光学的、机械的、电气的差异),全部或部分共有发光面(对于牌照灯和第5、6类转向信号灯,发光面不存在时,用透光面取代)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4 型式规定
4.1 前组合灯同一类型是指在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前组合灯:
商品名称和商标;
光学系统的特性;
通过反射、折射或吸收能改变光学效果的外加附件;
提供一个近光和一个远光。
4.2 采用前组合灯、转向灯、前位灯、日行灯组合灯具。
前组合灯型式:反射镜可调异形半封闭式卤钨与LED前组合灯,单光束。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前组合灯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经3C认证合格,并有3C认证标志。
5.1.2 前照灯应具有光束调整装置。
5.2 外观及尺寸要求
5.2.1 配光镜应无裂痕、斑点、划痕等明显影响配光性能及外观的缺陷。
5.2.2 点亮应正常工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文的配光性能要求。
5.2.3 灯泡应可靠地安装在灯座上,对于半封闭式前组合灯的灯泡安装,应满足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把灯泡装在正确的位置上。
5.2.4 橡胶件不得有龟裂、碎纹、发粘等缺陷存在,应具有良好的弹性。
5.2.5 前组合灯的防漏水与防尘的设施应完好。
5.2.6 各零部件应安装及粘接可靠,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5.2.7 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图样的要求。
5.3 材料
灯具的橡胶及塑料件应具有较好的阻燃、耐温、绝缘、抗老化和抗臭氧特性。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
相关车型灯具图纸的要求。
5.4 灯具极限工作温度
灯具的最低工作温度小于-45℃,最高工作温度大于55℃。
5.5 在下表所述条件下,灯具应保证具有额定数值。
表1
温度 ℃ | 相对湿度 % | 气压 kPa |
10~38 | 45~75 | 86~106 |
5.6 机械强度
5.6.1 受固定螺钉力偶时的强度
在灯具连接螺钉或固定螺钉上,施加一个有关图样规定力矩的125%力矩之后,其各零部件无任何变形或破裂现象。
5.6.2 插接件与其护套的固定强度
插接件与其护套连接处应能承受下表规定的拉力。
表2
基本尺寸 mm | 拉力 N |
1.2 | ≥30 |
1.81) ;2.0 Ø 1.92) ;Ø2 | ≥40 |
2.31) 以上(包括2.3) Ø 2.32) 以上(包括Ø 2.3) | ≥50 |
注:1)为片式插接器; 2)为圆形插接器。 | |
5.6.3 当灯具外接引线时,插接件与导线结合应牢固,其拉脱力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
导线截面积 mm2 | 拉脱力 N |
0.35≤S<0.6 | ≥60 |
0.6≤S<1 | ≥100 |
1≤S<1.5 | ≥140 |
1.5≤S≤2.5 | ≥200 |
5.6.4 接插件护套强度
插接件护套在承受10N·m 的扭转力矩后,插接件应无裂纹。
5.7 电性能
5.7.1 绝缘电阻:开路触点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5.7.2 击穿电压:开路触点与地之间的击穿电压大于或等于1000V,历时1min不被击穿。
5.7.3 电压降
5.7.3.1 端子与导线间的连接和电压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
导线载面积 mm2 | 试验电流 A | 电压降 mV |
0.50 | 5 | ≤3 |
0.75 | 10 | ≤5 |
1.00 | 15 | ≤8 |
1.50 | 20 | ≤11 |
5.7.3.2 插接件对插到位时插接件之间的接触电压降应不大于3mV/A。振动试验后,其接触电压降应不大于6 m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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