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证券简称:宝新能源公告编号:2013-02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7月1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1、关于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梅县华侨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时间: 201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四、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刘沣、罗丽萍
电话:(0753) 2511298
传真:(0753) 251139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4-012号)。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宝能汽车集团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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