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6月21日 浏览:15 发布: 安徽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 】 | |||||||||||||||||||||
正视问题不懈怠 攻坚克难见成效 ——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积极开展牌照收缴工作 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自我加压,紧扣回收外借“O”牌工作不放松,迎难而上,多措并举,于近日成功收回一副外借“O”牌,并对该借用单位违规行驶的一台车辆责令暂停使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此举为顺利开展回收全部外借“O”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领导重视定位准。专项治理工作伊始,蚌埠铁路公安处领导在思想上就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处长阔敬国、政委席海军就专项治理工作多次要求督察、交警等部门,对全处外借“O”牌进行了认真翔实的调查摸底,逐车逐单位进行了登记造册。经处党委班子分析研究达成一致共识,坚决认为应该坚持“实事求是,根除隐患”的原则,要求督察、交警部门将存在的问题如实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并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开展外借“O”警方查改装车聚会牌回收工作。由于主要领导思想重视,认识高,定位准,为外借“O”牌收回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方法多。为实现顺利回收外借“O”牌,又防止与相关内部单位之间的关系而影响工作,处领导组织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究,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领导亲自上手。分管副处长孙衍斌、政治处主任钱长源亲自深入内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反复阐明此次回收号牌工作是公安部统一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一项专项行动,是公安部党委响应广大人民众呼声,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密切警民关系的必然要求,并非我们故意刁难,力争取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积极宣讲政策。召开了由外借单位领导和驾驶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及时传达了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铁道部公安局领导和公安局范福明局长关于“深入核查、不遗不漏、限期回收”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三是进行专题汇报。期间,孙衍斌副处长带领交警支队负责人专程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回收外借“O”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回收后如何协助有关单位办理牌照过户、变更手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咨询和专题汇报,得到了地方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四是加强路检路查。一方面,公安处督察、交警部门联合,在餐饮、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暗访督察。另一方面,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联系,将外借“O”牌号码提供给当地交警部门,商请在路检路查中发现以上车辆违章时立即扣车扣人,及时移交我处处理。五是发动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在当地电台、电视台和报社公布了蚌埠铁路公安处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动员广大众参与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攻坚克难见成效。针对前阶段回收外借“O”牌工作中,通过关系协调、政策宣传,至今仍无一家单位主动交回牌照的实际问题,为确保外借牌照回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阔敬国、政委席海军相继批示要求抓紧做好拍照收缴工作,为全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动力。督察部门和交警部门行动迅速,本着“先礼后兵,先易后难”的原则,一方面,安排专人分头向相关借牌单位送达了《驾驶警用车辆十严禁》、《车辆号牌变更手续办理程序》和《关于限期收回公安专段号牌的通知书》,另一方面,对外借牌照的使用车辆台帐底册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发现上海铁路装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使用牌照为“皖O09667”的车辆是一辆7座以上面包车,按照规定应该上黄牌照。6月10日,督察、交警部门立即安排专人深入该单位对行驶证和车辆进行了面对面检查,检查中又发现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08年3月,已两年多未予年审。经请示处领导,立即收缴了该车辆行驶证,收回了车牌。为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目前该处正在积极协助其办理车牌过户、变更手续,得到了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外借“皖O09667”车牌的成功收回,使该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审签:黄家胜 核稿:祁大庆 编校:王仁柱 | |||||||||||||||||||||
蚌埠铁路公安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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