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总队党委严抓部队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部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官兵履行条令、遵守禁令的意识,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全省消防部队良好形象,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大队党委决定, 2月1日至5月31日,在赫山消防大队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专项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为指针,全面落实公安现役部队“11·18”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严肃查处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有效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为赫山消防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
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湖南省消防部队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发展的意识。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官兵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增强官兵遵守党纪国法警规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防范官兵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坚决遏制官兵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参赌护赌、吸食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大队长陈正军任组长,副政治教导员何素寒、副大队长钟继承任副组长,祁丰年、邓炯、张茂林、罗建军、贺苗、罗迪明为组员的“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活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2月1日至2月20日)
1、全面动员部署。首先,召开专题会议,在全面分析大队贯彻条令、禁令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召开军人大会专题部署,保证人人参与,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其次,利用板报橱窗、网络信息、横幅简报等载体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在营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使官兵真正认识到违反禁令对个人、对家庭、对单位、对部队的严重危害,切实提高遵守禁令的自觉性、主动性。再次,实行工作责任制。大队与中队、中队与各班、大队领导与干部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制定奖惩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
2、深入学习教育。结合总队下发全国公安机关涉车涉酒涉赌涉毒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大队组织认真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 、“八条铁规”、《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等警纪警规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发放致官兵家属的公开信、发警示短信等形式,及时进行提醒。对照案例广泛开展讨论,引导官兵深刻认识涉车涉酒涉赌涉毒问题的严重危害,把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吸取,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官兵的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2月21日至3月10日)
以车、酒、赌、毒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一次大排查。主要查摆是否存在无照驾驶机动车、所驾车与驾驶证不匹配、酒后驾车、公车私用、违章驾车、将行政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附近、工作时间饮酒、着制服饮酒、酗酒、参与任何形式赌博、吸食等现象。采取“个人、大家帮”的办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3月11日至5月15日)
1、严格整改制度。进一步巩固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问题查摆整改机制,针对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上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大中队和个人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改责任进行分解,明确时间和责任人,采取挂号销号、逐项整改的办法,确保整改到位。实行整改措施逐级上报、逐级审查和公示制度。中队整改措施报大队、支队,并接受上级审查,个人整改措施由大队党委进行审查,并在全体官兵中公示评议。
2、强化整改措施。大队特别是干部针对在查摆剖析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坚决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制度”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坚决落实省厅“警车治理四条禁令”,严禁“八小时之外”驾驶单位
车辆处理应酬事务。凡是发生违规使用、停放问题的车辆,一律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比例,严禁着制式警服处理个人事务和参加任何宴请、娱乐、赌博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执法干部8小时之外活动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苗头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切实改进作风、减少应酬,从源头上预防违禁问题发生。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八项铁规”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禁令的严肃性。对消极整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应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相应的处理。
3、严明法纪警规。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八条铁规”: “八条铁规”:(1)公安民警吸食、注射、、、K粉、等传统、新型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2)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3)公安民警携带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4)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6)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7)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
予开除处分。(8)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此外,总队还将依据部队相关禁令法规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
第四阶段:督查问效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大队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带头做好五条禁令各项工作,将“五条禁令”“八项铁规”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察工作的重点,保持常态化,努力预防违禁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是总队党委切实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狠抓安全发展的重要部署。大队从贯彻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维护益阳消防支队、赫山消防大队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始终把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作为部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少、一以贯之。把执行贯彻执行禁令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和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
置,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活动实效。大队结合整治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不揭露不放过,原因不准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警令不畅的问题。不断建立健全部队管理内控机制,针对公务车管理、私家车管理、驾驶员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建立健全预防事故案件的规章制度。活动小组领导亲自带队督察,及时督导并整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达到全省消防部队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形象进一步提升的目的。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