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消防大队警方查改装车聚会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总队党委严抓部队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部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官兵履行条令、遵守禁令的意识,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全省消防部队良好形象,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大队党委决定, 2月1日至5月31日,在赫山消防大队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专项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为指针,全面落实公安现役部队“11·18”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严肃查处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有效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为赫山消防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
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湖南省消防部队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发展的意识。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官兵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增强官兵遵守党纪国法警规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防范官兵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坚决遏制官兵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参赌护赌、吸食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大队长陈正军任组长,副政治教导员何素寒、副大队长钟继承任副组长,祁丰年、邓炯、张茂林、罗建军、贺苗、罗迪明为组员的“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活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整治活动从2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为期四个月。分动员学习、查摆剖析、集中整改、督查问效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2月1日至2月20日)
1、全面动员部署。首先,召开专题会议,在全面分析大队贯彻条令、禁令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召开军人大会专题部署,保证人人参与,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其次,利用板报橱窗、网络信息、横幅简报等载体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在营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使官兵真正认识到违反禁令对个人、对家庭、对单位、对部队的严重危害,切实提高遵守禁令的自觉性、主动性。再次,实行工作责任制。大队与中队、中队与各班、大队领导与干部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制定奖惩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
2、深入学习教育。结合总队下发全国公安机关涉车涉酒涉赌涉毒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大队组织认真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八条铁规”、《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等警纪警规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发放致官兵家属的公开信发警示短信等形式,及时进行提醒。对照案例广泛开展讨论,引导官兵深刻认识涉车涉酒涉赌涉毒问题的严重危害,把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吸取,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官兵的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2月21日至3月10日)
以车、酒、赌、毒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一次大排查。主要查摆是否存在无照驾驶机动车、所驾车与驾驶证不匹配、酒后驾车、公车私用、违章驾车、将行政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附近、工作时间饮酒、着制服饮酒、酗酒、参与任何形式赌博、吸食等现象。采取“个人、大家帮”的办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3月11日至5月15日)
1、严格整改制度进一步巩固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问题查摆整改机制,针对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上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大中队和个人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改责任进行分解,明确时间和责任人,采取挂号销号、逐项整改的办法,确保整改到位。实行整改措施逐级上报、逐级审查和公示制度。中队整改措施报大队、支队,并接受上级审查,个人整改措施由大队党委进行审查,并在全体官兵中公示评议。
2、强化整改措施。大队特别是干部针对在查摆剖析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坚决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制度”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坚决落实省厅“警车治理四条禁令”,严禁“八小时之外”驾驶单位
车辆处理应酬事务。凡是发生违规使用、停放问题的车辆,一律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比例,严禁着制式警服处理个人事务和参加任何宴请、娱乐、赌博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执法干部8小时之外活动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苗头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切实改进作风、减少应酬,从源头上预防违禁问题发生。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八项铁规”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禁令的严肃性。对消极整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应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相应的处理。
3、严明法纪警规。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八条铁规”:八条铁规(1)公安民警吸食、注射、、、K粉、等传统、新型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2)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3)公安民警携带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4)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6)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7)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
予开除处分。(8)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此外,总队还将依据部队相关禁令法规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
第四阶段:督查问效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大队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带头做好五条禁令各项工作,将“五条禁令”“八项铁规”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察工作的重点,保持常态化,努力预防违禁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是总队党委切实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狠抓安全发展的重要部署。大队从贯彻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维护益阳消防支队、赫山消防大队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始终把执行“五条禁令”“八项铁规”作为部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少、一以贯之。把执行贯彻执行禁令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和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
置,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活动实效。大队结合整治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不揭露不放过,原因不准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警令不畅的问题。不断建立健全部队管理内控机制,针对公务车管理、私家车管理、驾驶员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建立健全预防事故案件的规章制度。活动小组领导亲自带队督察,及时督导并整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达到全省消防部队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形象进一步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