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规违章处理制度
一:违规行为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的,并承担经济损失。
A 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延误
B 未完成任务擅自休息
C 人为致残
D 装车以及到达地点时未核对货物品类、型号数量,造成经济损失
E 私自修改工作流程
F 因驾驶员责任造成顾客投诉情节严重的
G 因服务质量差造成投诉
H 经核实有故意甩货行为的,因驾驶员原因延误送货时间的
I 不使用文明用语
机动车辆违章查询J 通讯工具不能保持畅通的
K 相关凭证未及时送返指定地点,并延误客户签收的
L 车辆卫生差的
M 人员在接公司以及公司客户查询电话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查询结果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的,并承担经济损失。
A 因驾驶员原因,未按时完成任务
B 拒绝接公司及公司客户
C 因驾驶员责任造成投诉的,情节严重的
D 野蛮装卸并造成人为致残
E 不按照规定装载商品并造成经济损失
F 装车及到达地点时,没核对货物品类、型号、数量而造成经济损失
G 遇问题不及时与公司车队主管沟通
H 出车前检查各项证件,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将交给无照人驾驶情节严重的
二:违反服务规范第六条者,一经发现,按人为致残处理
三::违反服务规范第七条者,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情节严重将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四:违反服务规范第十一条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五:造成人为致残的,除外,该物品维修或处理,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或差额由驾驶员承担。
六:上述各项条款补充完善及最后责任裁决由我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