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商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车商):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了共同发展汽车保险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甲方负责向购车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车辆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等。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保险产品的详细资料、培训支持,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3. 双方应共同努力,提高保险产品的销售业绩,增强客户服务体验。
二、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向乙方提出保险产品的改进建议和新产品开发需求。
2. 乙方有责任及时响应甲方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
3. 甲方应保证推荐保险产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误导消费者。
4.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保险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双方均有续约意向,可提前一个月协商续签事宜。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汽车商业险五、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