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个人工作计划
篇一:比亚迪核心价值观
比亚迪核心价值观
平等、务实、激情、创新
追求:顾客至上,以人为本。尽责尽力,共探共索,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员工:责任感强烈、务实的员工是比亚迪最重要的资源和第一财富。尊重个性、激发潜能,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正直、忠实、服务、扎实、创新、充满激情且任劳任怨的员工永远是受欢迎的人。
在解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或退休等事务上,公司不从事和支持任何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党的歧视行为,也不干涉员工遵奉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技术:经济的发展来源于技术的创新,如何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研发的主要课题。研究服务于生产,生产为研发反馈信息,从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发展和巩固我们的核心技术。
精神:爱国、爱厂、爱生活是我们精神的源泉。质量为本、信誉为魂、追求卓越是永恒的企业精神。
文化:团结、严谨、活泼、奋发的人文精神铸就比亚迪人独具魅力的企业文化。“平等、务实、激情、创新”是比
亚迪文化的核心,弘扬文化的努力是为了不断提升员工对比亚迪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发展:立足高新科技,发展IT行业零部件制造技术,并发挥优势拓展汽车品牌产品和核心的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术。依靠我们的技术进步,不断提升我们产品的品质和效率、降低成本,致力于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一流、专业的IT精密零部件和汽车整车与零部件制造商。
责任:比亚迪以产业报国,努力将公司升华为社会的企业,得益于社会并回报于社会,增强国力和共同致富。
服务:客户永远是对的。
质量:顾客百分之百的满意——比亚迪人永恒追求的目标。
环境:为了绿地球和人类未来,公司永远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保护我们宝贵的资源(能源、原材料、土地、水、空气和生物)和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第一章员工行为准则
比亚迪厂房起火1、爱祖国、爱人民、爱公司、爱岗位、爱生活,恪尽职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遵守社会公德。
3、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在公司内赌博、酗酒、斗殴,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4、拾获他人财物,应及时交给保安或前台以便归还失主。
5、保持良好的出勤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发有工作服的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其余人员上班时要着装整洁,工作时间要佩戴工作证。
7、服从上级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处理,并作好记录。
8、在规定岗位待岗,不能随意离开。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根据考勤规定向上级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待岗时要注意形象,不要有靠、趴等不文雅动作。
9、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睡觉。
10、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和生活场所干净、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准乱堆杂物。
11、爱护公司绿化,严禁破坏公共区域的环保配套设施,严禁践踏草坪,在绿化带上堆放任何杂物。
12、爱护公司财产和他人财物,不准在厂区、宿舍墙面、桌椅上乱涂乱画或随意张贴。
13、排队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涂改、损坏工作证。
14、饭堂就餐时一律排队。不能随意倒饭菜,杜绝浪
费。
15、接、打电话时要礼貌,长话短说,力求简明扼要;不得在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16、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章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1、倡导廉洁、自律、守法、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上岗前要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5、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工艺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精益求精,保质保量,不断寻求高效率。
6、对工作目标及结果负责,积极努力去实现既定目标。
7、勇于承担工作责任,把解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
8、主动学习业务知识与技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9、爱护机器设备,节约水电,杜绝浪费、丢失材料及成品。
10、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公司的资金、车辆、机器
设备、厂房、原材料、产品等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1、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办公劳保用品,应注意爱护,不准违反规定使用。
12、不准直接或间接收受内部或外部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13、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接受业务关联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金、信用卡、各种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
14、不准上级以做生日等等名目,要求下级出钱、物品祝贺。
15、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不道德的行为。
16、公司内部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提倡热情简朴,不准用公款进行超标准的宴请及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7、员工在
与业务关联单位进行业务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1)过于频繁或豪华的宴请及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2)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对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正当利益的活动。
18、不准挪用公款谋取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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