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现代国际物流园“2·3”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深宝)应急罚〔2021〕140号)
【主题分类】安全监管 
【发文案号】(深宝)应急罚〔2021〕14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23328892838873164110 
【处罚日期】2021.05.20 
【处罚机关】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类型】应急管理部 
【处罚机关】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宝安区 
【处罚对象】孙**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7 15:43:4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宝)应急罚〔2021〕140 号
被处罚对象
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0
处罚事由
2021 年 2 月 3 日,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查明并经区政府批复,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本起事故中,深圳市奇安达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孙**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司机在物流园区道路上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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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与《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 年版)第 2001 项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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