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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资料2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第一篇
驾驶员内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降低和避免行车事故发生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根据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特制定“驾驶员内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驾驶员内部记分管理的对象是集团公司所属
子,分,公司的注册驾驶员。
第三条对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和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的注册驾驶员~
按事故性质、经济损失大小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与程度~实行累计记分制~一年为一个计分周期~记分分值:12分、6分、3分、2分、1分。
第四条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抄告道路违法行为、GPS监控到违章行为以及明查暗访、政府反馈、众举报等形式发现的违法行为~只要一经核实~均作为记分考核的依据。
第二章计分项目
第五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记12分
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
发生撞、翻、烧、下河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发生超速50%以上的,
发生客车超载20,以上的,
发生闯红灯的,
发生饮酒、醉酒驾驶营运客车的。
未经公司批准~将营运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
私自加班包车、私自绕道行驶且造成事故的,
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上下旅客、停放车辆、逆行掉头且
造成事故的,
发生事故后逃逸、隐瞒不报的,
发生被公安机关记满12分或列入“黑名单”的,
发生生产安全事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和上级政府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第六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记6分
发生一般全责事故的,
发生撞、翻、烧、下河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组织施救、伪造现场等造成增加事故处理难度和后果行为的,
发生普通公路超速40%以上--50%以下~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
发生客车超载10%以上--20,以下的,
人为破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
私自改变车辆结构、设施的,
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停车、倒车、逆行、掉头、上下客的,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第七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记3分
发生一般主责事故、轻微全责事故的,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发生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40%以下、高速公路超速10%以上—20%以下的,
发生客车超载10%以下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
违反禁令标志~发生强超恶会、高音鸣号等行为的,
无故连续1个月以上不参加本单位安全活动学习的,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驾驶其他单位车辆的,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记2分
发生一般同责事故、轻微主责事故的,
发生普通公路超速10%以上--20%以下~高速公路超速10%以下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驾驶时未系安全带、接打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未按规定维护、使用安全监控设施设备~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
发生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换双班,疲劳驾驶的,
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的,
不服从交警指挥或单位安全管理的,
未履行职责造成车辆技术状况不良的,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记1分
发生一般次责事故、轻微同责事故,
发生普通公路超速10%以下的,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安检的,
上路驾驶未按规定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资格合格证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其它轻微行为的。
第十条在无信号灯,或未开,的路口、窄桥、沿河、旁山、急弯、集镇、隧道、陡坡、施工路段、事故易发路段及标志明确的特殊路段发生超速行为或事故的~视情节应加倍记分。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一次违章中有多种违规行为的~原则上以累计记分方式作为记分分值,对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以分值最大的作为记分依据。
第十二条驾驶员发生事故原则上以事故等级、责任为记分依据,对事故经济损失较大的、情节较重的、影响较坏的~可结合驾驶员在事故中的违章行为严重程度进行综合累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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