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法规计分机制与扣分细则
驾驶证扣分清零相关规定
从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法规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12分的,将违法行为(记分)的交清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会自动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值清零。
违法记分是按累计分值的方法记录的。即一个记分周期里,所被记的所有(被记分的次数)分值都是累加起来的(同一记分周期内即使是将交清了,分值还是继续累加),只有累计没达到12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才将所有分值清零。
如果本记分周期有记分违法行为未交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则将未处理的记分累入下一记分周期。达到满12分需要考试科目一合格将12分清零后才可以正常使用驾驶证。
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时间每年的月、日零时起至第二年月、日的零时止,就是一个记分周期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酒驾新规
① C1及以下驾驶证实习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且一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2000元!若醉驾注销驾驶证后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处拘留15日!且终身不能升级驾驶证!
② B2及以上驾驶证实习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0分驾驶分和行为分并处2000元,暂扣驾驶证一年!最高准驾车型无论级别考试合格后统一降为C1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若醉驾注销后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并处15日拘留!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③ 驾校学员酒后驾驶教练车道路上练习将2000元并处15日拘留!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教练扣除120分行为分!2000元!若有证据核实教练不知道学员饮酒将免除处罚!
④ 驾校学员醉酒驾驶教练车道路上练习将5000元并处30日拘留!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且三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教练将吊销教练证!暂扣驾驶证半年!5000元!
⑤ 科目三考试前将统一使用酒精测试仪!合格后才能考试!不合格取消今日考试资格!若达到醉驾标准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
⑥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除120分驾驶分120分行为分!并处2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⑦ 醉酒驾驶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5000拘留15日!
⑧ 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注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申领!20000!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终身禁驾!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终生禁驾!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⑨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5000拘留15日!若醉驾营运机动车将终身禁驾!驾驶小型营运机动车如出租车教练车未载人酒驾或醉驾按照机动车酒驾处罚!若载人按照营运机动车处罚!
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① 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
②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
③ 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
④ 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⑤ 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
⑥ 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⑦ 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
⑧ 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
⑨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⑩ 交通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用旧驾照最高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
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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