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交通法规全文(同名70)
2013年新交通法规全文
【新交通法】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6、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记分:(是摄录)
1、闯红灯,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100元。
4、超速行车,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100元。
6、逆行,200元。
7、违停车,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
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近日网络疯传“如果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请在12月31日前办理,假如拖到明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办法处理”,交警支队负责人解释,这是大家对新交规扣分规定的误解。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根据违法发生的时间进行的,也就是说,2012年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旧的法规处罚,2013年1月1日0时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才按照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如果在一个周期内驾驶人没有及时处理、交,记分将累计到下一周期。
在规定中,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考试(即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
内一次记12分两次以上或者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 以上的,每次须考科目一和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交管部门归档清除交通违法记分,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