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带车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构建公司“大安全”的交通安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互保责任体系,强化带车人与驾驶员的连带责任,实现对车辆出行全过程的监控,做到本质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带车人范围及工作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大型客运车辆的管理。大型客车的带车人必须严格履行带车人职责,及时制止驾驶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违反《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带车人职责:
带车人对车辆行驶的全过程负有监督责任。
1.车辆行驶前,带车人要对驾驶员和所有乘车人员进行乘车前安全状态确认,带车人发现乘车人有携带“三危”物品的要及时进行制止,不得命令驾驶员发车;发现驾驶员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吸烟、超速行驶、酒后、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现象时,要及时制止其违章行为,不听劝阻的令其停车,等候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2.必须要求驾驶员按路单指定路线行车,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或将车带到工作区域以外;
3.车辆行驶途中,遇到路况复杂、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口,带车人应帮助驾驶员瞭望,要及时进行安全提示;
4.带车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驾驶员超速行驶,不得劝驾驶员执行任务中喝酒,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冒险行车;
5.行车途中如果遇有恶劣天气或路况不良有可能影响到行车安全,带车人应寻安全地带,让驾驶员停驶避让,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强行带车行驶;行车中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带车人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并积极组织人员疏散避险及现场救援。
三、带车人的管理和考核:
1.带车人由基层车队选派,并做好日常的安全教育。
2.带车人履行职责情况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基层车队协助监督。
3.在公司组织的路检路查中,发现驾驶员存在违章行为,而带车人未加以制止,发现一次,驾驶员按照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带车人要按照驾驶员10%的比例承担相应的处罚,并进行通报,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4.因驾驶员不听带车人劝阻,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带车人不承担责任,对于违章行车并不听劝阻的驾驶行为,要及时向安全环保部门和基层车队反映。
5.带车人每天每班次要填写驾驶员及乘客安全确认表,收车后经驾驶员和带车人确认签字后,将表上交基层车队,安全环保部门定期进行抽查。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四、其它
1.安全环保部门和基层车队对车辆安全运行监控和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责任认定负责。
2.基层车队对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归口负责。
注: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