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违章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有效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辆。
第三条 本制度内容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制度保持一致,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为准。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车辆违章”指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公司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违法违章行为一经发现,将被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有可能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车辆违章管理主要责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和驾驶员必须严守本制度。
第七条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保证公司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二章 车辆违章的分类与处理
第八条 车辆违章行为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三类。
第九条 轻微违章包括超速不超过20%,变换车道不打灯光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经查证,责任人员将被并记6分。
第十条 一般违章包括超速超过20%,闯红灯,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经查证,责任人员将被并记12分。
第十一条 严重违章包括醉酒驾驶、逆向行驶、拼装和改装违章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经查证,责任人员将被并记20分,公司将立即停用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
第十二条 车辆违章处理程序如下:
1. 发现违章行为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违章人员,要求其书面说明。
2. 违章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说明。
3. 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违章人员的书面材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处理。
4. 违章人员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的,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回复处理结果。
5. 复议不服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再次复议,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受理并回复处理结果。
第三章 违章记录与处罚
第十三条 车辆违章行为应记录在车辆违章记录簿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四条 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按金额的50%从违章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另外50%由公司承担,同时记入违章人员的档案。
第十五条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员被扣分达到12分的,将被暂停使用公司车辆3个月,并须接受相关培训;达到24分的,将被停用6个月,并须重新参加驾驶员培训;达到36分的,将被终止使用公司车辆资格,并被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公司有权立即停用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违章记分的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对于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应当处以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对驾驶员进行扣分处理。
第十八条 驾驶员每次发生违章行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扣相应的分值。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 轻微违章:扣除2分。
2. 一般违章:扣除4分。
3. 严重违章:扣除6分。
第十九条 驾驶员的记分按记分周期计算,每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超过记分周期的违章记录将不再计算分数。
第二十条 驾驶员积累的记分达到一定数值,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1. 12分-17分,警告一次。
2. 18分-23分,500元。
3. 24分-29分,1000元。
4. 30分以上,暂停使用公司车辆6个月,并20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违章处罚必须保证公正、公平,不得随意轻重不一。
第二十二条 对于涉嫌犯罪的违章行为,必须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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