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般都要经历“道路交通违法⾏为———道路交通事故———⼈员伤亡”三个发展过程。针对在道路交通事故三个发展过程开展预防⼯作所具有的不同特点、重点和要求,就产⽣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三个层次问题。
第⼀层次: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尽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为发⽣,从⽽最⼤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
国内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证明,各类交通违法⾏为的存在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的根本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讲,要从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为做起。本层次的⼯作要突出⼀个“牢”字,要打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的基础。
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为⼯作,宣传部门要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部门要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度,公安部门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进⼀步做好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等⼯作;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城市道路管理科技含量,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等等。这些⽅⽅⾯⾯⼯作,都有明确的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哪⼀⽅⾯没有做好,都会产⽣道路交通违法⾏为,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
第⼆层次:在已发⽣道路交通违法⾏为的情况下,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其向道路交通事故转化。
如果说第⼀层次是侧重于加强正⾯建设、预防交通违法⾏为发⽣的话,那么第⼆层次就侧重于对各种已发⽣交通违法⾏为的打击并建⽴相应的预警机制。本层次的⼯作要突出⼀个“严”字。
打击和遏制交通违法⾏为⼯作,要在各部门依法查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交通违法⾏为的基础上,重点抓住四个主要⽅⾯的⼯作:⼀是公安部门组织交通秩序整治,查处交通违章⾏为,并在驾驶员考试、发证、违章处罚、记分等环节加⼤管理⼒度,加⼤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度,依法办理交通事故安全,严惩交通肇事犯罪;⼆是建设部门清理整顿城市道路违规占道⾏为,加⼤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度;三是交通部门加⼤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桥梁的排查和治理⼒度,整治和规范公路⼴告设置,对机动车超限超载运输进⾏整治,取缔公路占道路经营和乱摆乱卖⾏为;四是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对农机及农机驾驶员违法⾏为的查处⼒度。
在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为的同时,还要进⼀步建⽴系统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般说来,各类交通违法⾏为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的内在原因,所以预防和治理各类交通违法⾏为是我们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着⼒点。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预警机制,主要就是着眼于交通事故发⽣的外在原因,积极地遏制交通违法⾏为向交通事故转化。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五个⽅⾯的内容:⼀是对特定⽓象条件的预警,⼆是对特定地理条件的预警,三是对特定道路交通状况的预警,四是对特定驾驶⼈的预警,五是对特定机动车类型的预警。⽐如,在⾼温的天⽓条件下,就有必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对易受⾼温
天⽓影响的驾驶员体及机动车部件进⾏及时的预警,防⽌发⽣交通事故,彰显⼈性的关怀。
第三层次:要尽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员伤亡。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实践同样证明,由于种种原因,在短期内我国仍然会有较多的交通事故发⽣。因此,研究如何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中的⼈员伤亡,具有⼗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因为⼈员伤亡数量是衡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成效的最重要指标之⼀,保护⼈民众的⽣命安全,也是“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所以,研究如何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中的⼈员伤亡,⼜具有全局性的意义。本层次的⼯作要突出⼀个“快”字。
为此,要建⽴我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员伤亡的六个快速反应机制。⼀是公安部门的快速反应机制。⼀⽅⾯要对前⼀阶段造成交通事故⼈员伤亡最多的“杀⼈”交通违章种类和伤亡⼈员最多的“杀⼈”事故类型快速反应,迅速在本阶段组织开展重点的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整治重点交通违章的长效机制;另⼀⽅⾯,对有⼈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建⽴由当地派出所、巡警、消防警先期联动出警进⾏抢救的机制,对于⼀些特⼤道路交通事故⾼发⽽常规救援较为困难的⼭区,要组建专门的搜救队伍。交通、建设部门要坚持建设新路与改造旧路并重的⽅针,要普遍地在路中间设置隔离设施,在路两旁设置保护设施。卫⽣部门要建⽴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抢救“绿⾊通道”机制,努⼒减少交通事故⼈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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