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没修车,怎么理赔?
第一篇:半年没修车,怎么理赔?
半年没修车,怎么定损?
今年1月份,章女士的爱车被一辆雪佛兰车追尾。事后保险公司定损与爱车专修厂的报价相差一万多元,章女士半年多没敢修车。
无奈之下,章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接近专修厂的价格赔偿章女士。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车主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事故车辆定损,保险公司定损与车主实际损失相差悬殊。法律界人士建议,车辆定损应该由中立的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不能由保险公司一手包办。
定损太低车主半年没敢修车
今年1月16日下午,章女士驾驶刚刚购买的菲亚特小客车正常行驶路过十字路口时,一辆雪佛
兰小客车违反交通规则,导致雪佛兰的前部与章女士的菲亚特车尾部相撞,章女士的新车多处损坏,车内的一名乘客受伤。
1月20日,当地交通支队作出事故认定,认定雪佛兰小客车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为肇事的小客车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定损为3,700元。章女士将自己的菲亚特车送至特约维修站,可维修站检测后出具的维修费报价为14,735元,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相差1万多元。半年多来,章女士一直不敢修自己的车。
面对如此悬殊的差价,章女士多次肇事车主、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协商车辆的定损问题,但都未达成协议。
无奈之下,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此次事故的修车费14,735元、修理后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拖车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085元。
随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章女士车辆修理费1.4万元,拖车费350元,交通费5,583元,合计19,933元。法院认为,根据新交法76条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给章女士以赔偿。
审理该案件的法官表示,近年来,法院审理了很多车主与保险公司由于定损问题对簿公堂的案件。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法院一般有两种做法:
一是双方协商,认可一个都能接受的赔偿额度。本案就是用的这种方法。章女士提出的14,735元的修车费证据不足,而经过协调,保险公司认可1.4万元的修理费,这个数字又与章女士要求很接近,因此,法院按照保险公司认可的费用判给章女士1.4万元的修车费。
二是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会委托具有资质的价格认定机构给事故车辆定损。定损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比较公正,双方一般都比较认可,也是法院做判决的依据。
法官说,在事故车辆定损问题上,保险公司是利害关系人,为公平起见应该避嫌。法官认为,如果目前保险定损机制不改变,随着车主维权意识的增强,类似的案件会越来越多。
第二篇:修车合同(最新)
车 辆 维 修 合 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满足单位用车的安全,快速、优质、节约的修车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级政府采购规程》及《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办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全县公务车辆维修政府采购协议服务商),在共同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采购办要求进行公开询价之后,确认乙方为本单位车辆维修服务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所属车辆交由乙方维修保养。
2、甲方车辆每次维修时,由驾驶员先到厂检查,乙方提出维修方案及开支预算由甲方同意后进行修理。在维修期间如发现超出维修预算范围外的,又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3、甲方根据车辆维修审批单及驾驶员签字维修结算单支付维修费用。甲方保证维修费及时结算,不跨支付。
4、甲方有权收回所属车辆更换下来的旧件。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长阳县内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长阳县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3、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 《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工车辆。
4、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
5、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顶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三、结算方式
结算时由乙方提供车辆维修审批单、维修结算单及维修发票,据实结算
四、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第三篇:修车委托书
车辆委托修理协议书
甲方:上海大众交通浦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确保乙方车辆维护修理质量、价格、施工周期,本着公平合理、相互谅解、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车辆各级维护保养、小修、发动机大修、车身修理、年检等均委托甲方并承修。同时为使双方在各方面的工作不断完善与顺利开展并提高各自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委托车辆修理协议书。
一、工时单价:
甲方严格按照“汽车修理行业管理处”规定的《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对各种车型工时、市场工时单价以及本企业配件进销差率20%的管理监督下,各种维修配件、辅料均由甲方提供,对乙方各种车型维护实行工时单价8折优惠(de按照通告的优惠项目维修)。车号
二、修理质量及质量担保期:
1、甲方严格按照各车型的修理工艺、修理技术要求、检测设备来确保乙方车辆的修理质量及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由《上海市汽车修理行业管理处》所属机动车辆维修质量、安全检测单位。
2、乙方(所保修的修理项目)须遵守甲方对各种车型作业项目的修理工艺、技术等。但甲
方会谅解乙方关于车辆维修成本等某些想法。
3、修理作业项目 担保期限 一级保养 柒天或700公里汽车维修费
二级维护 拾天或1000公里
发动机修理 三个月或10000公里
各种小修 视维修项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