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车辆监控的要求
2013/2/27来源: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作者:周世咏
[导读]重点车辆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要与市公安重点车辆GPS汽车摄像头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对车辆调度、路线指引、行程监控、车速控制、交通违法警告、故障处理服务、车辆盗抢报警等信息的适时传输,实现交通控制指挥中心及车属公司对车辆行驶过程的安全监管。
  重点车辆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要与市公安重点车辆GPS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 )进行数据交换,对车辆调度、路线指引、行程监控、车速控制、交通违法警告、故障处理服务、车辆盗抢报警等信息的适时传输,实现交通控制指挥中心及车 属公司对车辆行驶过程的安全监管,从而达到实时防范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越线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引发道路安全事故,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对重点 车辆的监控和管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超速驾驶报警管理


  如果重点车辆行车速度超过系统预先设定的速度值,公安重点车辆GPS监控中心(简称监控中心)就会收到报警信息并且马上通过监控座席向该车发出警告,提示驾驶员控制车速。通过这种方式来纠正司机的违章行为。

  2.危化运输车等车辆的区域限定报警管理

  通过在车载GPS系统上设置区域报警,规定车辆在某一划定区域范围内或范围外行驶。一旦车辆离开或进入限定的区域范围,公安重点车辆GPS监控中心会及时向该车发出警告信息,要求其返回限定的区域按线路行驶。

   3.疲劳驾驶报警管理

  系统通过对重点车辆上安装的记录仪预设的行驶时间限定值来监管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如果司机继续超时驾驶,系统将本次驾驶自动记录为疲劳驾驶,并生成报表。

  4.重点车辆偏离行驶路线报警管理

  当车辆偏离了系统预先设定的路线时,监控中心便会马上向该车的驾驶员发出警告信息,指令其返回原定路线继续行驶或控制车速。

  5. 3G实时视频、抓拍防超载

  通过在车上安装摄像头,可以对车辆、司机、乘客进行实时视频监控,防止超载。

  6.对重点车辆安装记录仪的识别功能

  监控平台启用后,路面巡逻的交警可以配备GPS识别器。当遇到重点车辆时按动识别器按钮,该车辆转向灯会按预设方式闪动,证明该车已安 装符合部标、标准的记录仪并纳入监控中心进行管理。如果没有闪动则说明该车没有安装记录仪或安装了不符合标准的记录仪,这样就可以按章进行查处,提高了工 作效率,防止部分车主逃避检查或蒙混过关。

  7. GPS监控系统电子地图接入警用电子眼功能

  将市公安局已经应用的道路或者布控电子眼数据接入到电子地图,实现GPS监控和实时路口视频结合起来,更有效地进行布防、布控、指挥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