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车载摄像头生产组装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纵目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或签字)汽车摄像头
联系人
361022
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工业型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项目建议书批复
附件2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附件3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
附件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型地貌等。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⑵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⑶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⑷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⑸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三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