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粮食作业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为规范进口粮食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保证进口粮食远程视频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控对象管理
1.卸船作业监控
卸船作业监控摄像头位于2号计量塔顶部,主要用于监视进口散粮船卸船作业现场。
2.皮带输送监控
皮带输送监控摄像头位于102B、202B皮带廊道中部,主要用于监视进口散粮卸船入筒仓102B、202B皮带机。
汽车摄像头
3.在线实验室监控
在线实验室监控摄像头位于1号计量塔三楼机械采样间西北侧,主要用于监视进口散粮卸船机械采样间和在线实验室。
4.装汽车监控
装汽车监控摄像头位于中控楼顶部,主要用于监视进口粮食出一期筒仓装汽车作业现场。
5.装火车监控
装火车监控摄像头,位于散粮装车塔地上一层北部,食出筒仓装散粮火车作业现场。
6.向日清供料监控
向日清供料监控摄像头位于日清公司浸出车间三楼,向日清输送的进口粮食。主要用于监视进口粮主要用于监视由北良
7.曰清公司下脚料存放监控
日清公司下脚料存放监控摄像头位于日清公司浸出车间三楼,主要用于监视进口粮食清理产生的下脚料。
二、设备管理维护
1.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2.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
3.设备检修人员要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网等,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
4.设备检修人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
5.设备检修人员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设备状态异常、图像不稳或消失、不能录像以及使用部门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
6.使用部门发现异物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设备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7.如设备维修周期较长,对进口粮食远程视频监控造成一定影响的,应提前通报大窑湾检验检疫局粮谷科。
三、视频图像管理
1.监控视频历史数据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
据记录。
2.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3.非使用部门人员如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信息技术专管人员配合提供。
四、本办法由北良公司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