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莱政办发[2006]28号
【发布部门】莱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7.18
【实施日期】2006.07.18 汽车gps防盗器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装GPS车辆定位防盗反劫报警系统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6〕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莱芜”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政发[2006]66号)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动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和特种车辆(运钞车、急救车、警备车、抢险车等),安装GPS车辆定位防盗反劫报警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