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电瓶车安全教育
电动车交通安全常识
1、我们在骑电动车时候,最好双手扶住车把,因为电动车比较重,如果我们单手握住车把,遇到紧急情况,很可能大脑反应不过来,电灯车转弯不及时,而出现意外情况。
2、我们在骑电动车的时候购物的时候,即使我们的车技再高,也不能把东西挂在车把上,因为车把上挂东西后,车子的转弯不灵活,遇到紧急情况,如果转弯不及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如果我们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出现事故后即使是汽车造成的,由于我们走错了车道,也逃脱不了责任。
4、电动车每三个月就要保养一次,保养的内容包括旋紧车轮的螺丝,上润滑油,我们要严格地按照规定及时对我们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最好到指定的维修店进行保养,以延长我们电动车的使用寿命,另外,如果我们的车辆常年得不到保养,有可能引起电动车自燃的现象。
5、如果我们发现电动车的车闸不灵活的时候,要及时到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因为他们对我们的电动车的性能很了解,会给予正确的修理和提出很好的指导意见。最好不要到其他维修店维修。
6、夜晚走黑路的时候,要打开电动车的灯,因为夜晚天黑,我们的视线看到的地方有限,再加上我们电动车的速度比较快,当我们看见前面的人时,就有可能已经走到跟前了,如果大脑反应不快,很可能撞到人。如果我们打开车灯,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7、迎面有车时,最好不要开远照灯,因为远照灯会使对面的司机看不起前方的车和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我们在行车的时候,打开近照灯,既可以看见我们前方的路,又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既有利于别人,又方便了自己。
8、在下雨天行驶时,我们最好穿黄的雨披,因为黄是亮,在很远的距离司机就会发现我们,就会及早做成反应,及时减慢车速,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9、我们在行车时要带头盔,如果万一发生意外,头盔能够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头部免受损伤,头是我们身体很重要的部位,头部受到损伤后,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影响很大。有时甚至会危及生命。
电瓶汽车10、我们在骑电动车的时候,尽量不要喝酒,因为酒能够麻痹我们的大脑神经,让我们的反应失敏,在行车的时候,对情况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11、骑电动车时,不能超载,一般电动车最大能承受150公斤左右的重量,如果超载后,会损坏轮胎,而且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定
1、标准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2-1999)》,一般设计时速低于20KM/H,重量小于40千克,具有脚踏骑行装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机动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超标电动自行车:凡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都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即为超标。)国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14158-2009)》中定义规定,最高时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属于机
动车范畴。超过国家标准的,即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管理。三轮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四轮以上电动车予以取缔。
3、超标电动自行车(包括三轮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注册登记制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相关牌证的超标电自行动车(即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4、在2014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核发有效期为五年的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2019年5月1日后,严禁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2014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以办理登记,不允许上道路行驶。购买人可要求销售商退货或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不予退货或更换的,可以拨打当地工商部门12315进行投诉。
5、骑自行车必须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6、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准带身高1.1米以上的人,横过马路时应当下车推行,不准随意
横穿马路,避免发生意外。
7、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军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8、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拒绝闯红灯、逆行、违反标志标线、在人行道上行驶、占道停车、违法载人、随意横穿或掉头等,安全文明出行,避免交通事故。
9、三轮电动自行车、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交通东路、北山路、青年路、巴音路、萨依巴格路、人民路、团结北路、兰干东路、石化大道与塔指路口至建设桥路段、滨河东路、梨乡路、建国北路等主要路段实行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