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性质及发展论文
在保险行业协会 ___提供的财险公司产品条款中,可到的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条款非常有限。为数不多的保险条款可归为两类。某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辆延长保修责任保险条款》被归类于责任保险,其保险责任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与消费者签订了延保合同,如果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延保合同约定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消费者在延保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行驶里程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维修要求,并且根据延保合同的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另一公司提供的《汽车延长质量保证保险条款》被归类于保证保险,其保险责任规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所载明的保险期限内与符合条件的汽车车主签订汽车延长质量保证合同书,在该合同书保证期间内如发生约定的(汽车延长质量保证合同书保证范围仅包括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等三系统的列明零件)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修复或更换零件的费用时,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所支付的需更换的零件的购置费用,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两个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基本一致,却被分在了两个类别里,这难免让人产生疑惑。
根据上述两份保险合同的规定,车主与4S店签订的是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生效后由4S店
向其提供一定的保修服务。车主并非直接 ___了一份保险以保障其车辆,而是 ___了一项“服务”。真正的保险合同存在于4S店与保险公司之间。4S店完成维修后,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维修车辆参保的相关文件以及维修过程中所产生费用的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对4S店进行补偿。若被保险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保险金额,则按照保险金额补偿;若低于保险金额,则按照实际更换部件和维修费用补偿。维修服务机构通过该保险产品将服务合同中部分或全部的风险分散给保险人。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于维修服务机构向车主承诺的维修责任。
《 ___保险法注释本》第六十五条对责任保险的解释为“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订立该合同,实际上是由保险人担负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汽车延期保修保险中,“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即维修服务机构通过延保服务向车主承诺的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虽然车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产生的维修费用最终实际是由保险公司承担。汽车延期保修保险通常会有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受损车辆接受的是专业的维修,并且费用可控,车主只能将受损车辆交予签订合同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如果车辆的损伤是在延保合同约定之中,维修服务机构就一定会为其进行维修;反之,受损车辆就不能得到维修。车主和4S店
签订的合同尽管在不同的保险条款中叫法不同,如“汽车延长质量保证合同书”、“延长保修服务合同”,但是从整个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来看,与责任保险更加接近,所以将这些条款分类在责任保险中更加合适。 汽车保险要保哪些
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 ___的保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 ___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若认为汽车延期保修保险是保证保险,维修服务机构就成为了被保证人。保证保险保费的实质可以理解为被保证人因使用保险人的信誉而支付的一种手续费。而在实际的业务中,车主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另一方多为4S店。4S店本身就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提供的全套、 ___的服务是车主选择它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延保服务合同约束下的4S店违约的可能性很小,因为4S店与厂家有直接的合作,维修的水平以及配件都有保证。在这种条件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作用似乎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根据现有保险合同的规定,只要车主的车损在延保范围之内,维修服务机构就会为其维修,保险公司也会向维修服务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并非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由于维修服务机构的 ___致使车主损失,保险公司随后赔偿车主的过程。根据以上分析,称之为保证保险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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