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苫盖的篷布,不得遮盖车号、手闸和提钩杆,靠手闸一端的篷布下垂不得超过端板400mm,装载成件货物在覆盖篷布前必须先行捆绑加固,覆盖篷布后再按规定牢固捆绑。捆绑拴结后腰、边绳的余尾局部,长度不得超过300mm。
3.苫盖的篷布,货车两端要包角,角绳各向对角下方向拉紧。货车两端篷布的边、角绳应穿过提钩杆或手闸杆的内侧后拉紧拴牢。篷布两侧〔包括两张篷布中间接缝的端、角绳〕的边绳都要向对方向斜拉或交叉〔腰绳直拉〕拉紧绕过丁字铁或支柱槽二圈以上,至少结死二次和活扣一次。不得捆绑在其他部位。
4.篷布苫盖后,整体平坦,无货物外露,顶部起脊,两端包角密贴,各部位尺寸不超过限界,拴结牢**全。
二、检查蓬布苫盖、加固应做到:1、篷布苫盖、捆绑等情况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捆绑货物及蓬布的牵拉线、篷布绳索、绳网,不但要看,还要动手拉拽检查,做到“一看〔检查车辆捆绑加固情况〕、二拽〔检查加固是否牢固〕、三呼唤〔询问对检是否同样存在问题,捆绑加固是否牢固〕、四加固〔对问题情况进行整理加固〕”。
2、对蓬布绳索松动,能在钉子铁上缠绕的要进行捆绑加固,直至捆绑牢固。
3、对篷布未按规定苫盖、绳索捆绑加固不良危及行车平安的,在列无法整理加固的应立即扣车处理。
4、严格执行《蓬规》、《加规》有关规定,严禁加固材料二次利用,使用废旧或不符合要求的加固材料。
货运车间200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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