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9时起网报!2023年山东日照市莒县幼升小招生意见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
一、招生计划
小学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学区内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小学
城区小学招收174个班:县第一实验小学11个班,沭东校区10个班;县第二实验小学14个班;县第三实验小学10个班,西关校区8个班;县第四实验小学8个班,金波苑校区2个班;县第五实验小学16个班;县第六实验小学20个班,史家校区3个班;县第五中学小学部11个班;青岛路小学18个班;威海路小学6个班;沭河小学3个班;沭东花园小学8个班;沭东实验学校小学部6个班;文心路小学8个班;岳石路中学小学部12个班。乡镇小学根据招生区域生源情况和标准班额要求确定招收班数。
(二)初中
城区初中招收130个班:县第三中学52个班(含县第三中学南校区20个班)、县第五中学18个班、县第六中学26个班、县实验中学(原金湖路中学)12个班、沭东实验学校初中部16个班;望海路初级中学(县二中校区)6个班。乡镇初中根据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和标准班额要求确定招收班数。
(三)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学校小学招收12个班,初中招收21个班:博雅实验学校小学4个班、初中10个班;英才学校小学3个班、初中5个班;创新实验学校小学2个班、初中2个班;希望学校小学1个班、初中2个班;莒州实验学校小学1个班、初中1个班;双星学校小学1个班、初中1个班。
(四)特殊教育
县特殊教育学校招收2个培智班,启德培智学校(民办)招收4个培智班。
二、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见下表: image.png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按序入学、电脑派位、阳光分班”的方式进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入学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学区划分
(1)小学
小学一学区:文心路以南、青年路以东、古城(含古城区域)接城阳路以西(不含县第六实验小学史家校区在城阳路以西的招生区域)。小学一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一实验小学为主入学。其中古城区域为县第一实验小学、县第四实验小学公共招生范围。
小学二学区:北坛路以北、城阳路以西、日照路以南。小学二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二实验小学为主入学。
小学三学区:文心路以南、青年路以西城阳街道招生范围。小学三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三实验小学及西关校区为主入学。
莒县汽车网小学四学区:文心路以北、潍徐路以东、北坛路以南、富民巷接郭家园巷以西;淄博路以北为金波苑校区招生范围。小学四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四实验小学及金波苑校区为主入学。其中城阳路以东、龙泉路以北、富民巷以西、北坛路以南暂时为县第四实验小学与岳石路中学小学部公共招生区域。
小学五学区:广场西路以东、银杏大道以北、青岛路以西、岳石路以南。小学五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五实验小学为主入学。
小学六学区:城阳路接古城以东接文心路以南接郭家园巷接富民巷以东、北坛路以南、广场西路以西接银杏大道以南接广场东路接沭河以西。小学六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六实验小学及史家校区为主入学。其中郭家园巷接富民巷以东、北坛路以南、广场西路以西、银杏大道以北暂时为县第六实验小学与岳石路中学小学部公共招生区域。
小学七学区:文心路以北、潍徐路以西、北坛路以南。小学七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五中学小学部为主入学。
小学八学区:青岛路以东接岳石路以北接广场东路以东接日照路以南接青岛路以东、规划威
海路以南、沭河以西、银杏大道以北。小学八学区的适龄儿童以青岛路小学为主入学。其中广场东路以东、日照路以南、青岛路以西、岳石路以北(含怡嘉园小区)范围为青岛路小学与县第五实验小学公共招生区域。
小学九学区:城阳路以东、日照路以南、广场东路以西接岳石路以北接广场西路以西、北坛路以北。小学九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岳石路中学小学部为主入学。
小学十学区:淄博路以南、莒州路以西、日照路以北。小学十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威海路小学为主入学。
小学十一学区:莒州路以东、日照路以北、青岛路以西接规划威海路以北、沭河以西、淄博路接206国道以南(不含怡嘉园商品住宅小区)。小学十一学区的适龄儿童以沭河小学为主入学。
小学十二学区:沭河以东、文心路以北、银杏大道以南商品住宅小区。小学十二学区的适龄儿童以沭东花园小学为主入学。
小学十三学区:沭河以东、文心路以南商品住宅小区及原陵阳街道何家疃小学、址坊小学招
生区域(不含春晓路小学招生范围)。小学十三学区的适龄儿童以县第一实验小学沭东校区为主入学。其中文心路以南、振东大道以西、会盟路以北暂时为县第一实验小学沭东校区与沭东花园小学公共招生区域。
小学十四学区:沭河以东、日照路以南、宝珠山路以西、银杏大道以北。小学十四学区的适龄儿童以沭东实验学校小学部为主入学。
小学十五学区:广场东路以东、银杏大道以南、沭河以西。小学十五学区的适龄儿童以文心路小学为主入学。
公共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可选报相关两所学校中的一所,以后将根据两所学校学位和学区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县第三实验小学、县第四实验小学、县第六实验小学要根据生源分布以及本校与分校学位情况,两校区同步招生、统筹就近安排入学,学区内入学方案要宣传到招生区域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家长,并报县教体局教育管理科备案。
(2)初中
初中一学区:莒州路以东、沭河以西。初中一学区的学生以县第六中学为主入学。
初中二学区:潍徐路至原电业局转盘接青年路以东接故城路以南、莒州路以西。初中二学区的学生以县第三中学初中部为主入学(其中初中二学区中浮来东路接古城南城墙接护城河以南、青年南路以东接故城路以南范围以县第三中学南校区为主入学)。
初中三学区:文心路以北、青年路至原电业局转盘接潍徐路接莒州路以西。初中三学区的学生以县第五中学初中部为主入学。
初中四学区:文心路以南、青年路以西、故城路以北。初中四学区的学生以县实验中学(原金湖路中学)为主入学。
初中五学区:沭河以东、文心路以北商品住宅小区及银杏大道以北、宝珠山路以西原店子集街道中心初级中学招生区域。初中五学区的学生以沭东实验学校初中部为主入学。
初中六学区:沭河以东、文心路以南商品住宅小区及振东大道以西、陶文路(往西延伸)以北原陵阳街道中心初级中学招生区域。初中六学区的学生以望海路初级中学(县二中校区)为主入学。
2.入学顺序
(1)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均在学区内。
②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户籍不在学区内。
③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籍簿,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④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2)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⑤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
⑥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正规营业执照)、务工(指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其他情况
⑦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3.申请学位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爱山东”或“日照通”AP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填报信息,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前往招生学校现场提出申请,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
4.需提报和审核的信息
(1)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入学顺序③、④中的“父母及适龄儿童无不动产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需家长提供。
(2)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3)其他情况
⑦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信息。
5.资格审核
招生学校根据大数据平台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6.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若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3)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5)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
(6)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房屋产权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
(7)自2023年8月1日起,同一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
(8)因学区调整造成同一家庭户适龄儿童不在同一学校的,可由监护人自主选择到新划定的学区所属学校申请入学,或到本家庭户已入学学生所在学校申请入学。
7.安排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经过资格审查并公示通过的学生中,按“入学顺序”先后安排入学。
共分三个批次安排入学:第一批次入学、第二批次入学、调剂入学。
(1)第一批次入学
①通过资格审查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安排入学。
②通过资格审查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入学顺序”先后安排入学,安排满招生计划为止。同一入学顺序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以电脑派位随机抽取的方式安排该顺序学生入学。未被随机派位抽取的学生以及该顺序后的学生,参加其他有招生计划缺额的学校第二批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