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别场所
4.0.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4.0.2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4.0.3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4.0.4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5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6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
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7建筑内部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基层的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8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表
5.1.1、表5.2.1、表5.3.1、表
6.0.1、表6.0.5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4.0.9消防水泵房、机械加压送风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
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0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11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2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表
5.1.1、表5.2.1、表5.3.1、表
6.0.1、表6.0.5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4.0.13民用建筑内的库房或贮藏间,其内部所有装修除应符合相应场所规定外,且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14展览性场所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展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在展厅设置电加热设备的餐饮操作区内,与电加热设备贴邻的墙面、操作台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展台与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贴邻部位的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5住宅建筑装修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改动住宅内部烟道、风道。
2厨房内的固定橱柜宜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卫生间顶棚宜采用A级装修材料。
4阳台装修宜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16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
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
汽车装修4.0.17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的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
4.0.18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电加热供暖系统时,室内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室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装修材料内部安装水暖(或蒸汽)供暖系统时,其顶棚采用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其他部位的装修材料和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尚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场所的规定。
4.0.19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布艺等,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电气线路、火源或热源,或采取隔离措施。
4.0.20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其内部装修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类比执行。
条文说明
4特别场所
4.0.1在原规范的基础上,遵循了由重要到次要的原则,对其中的条文进行了重新编排。
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设计安装的,平时应加强维修管理,以便一旦需要使用时,操作起来迅速、安全、可靠。
但是有些单位为了追求装修效果,随意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宽度和数量,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还有的任意增加隔墙,影响了消防设施的有效保护范围。为保证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功能,特将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确需变更的建筑防火设计,除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遵循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执行。
4.0.2建筑内部设置的消火栓箱门一般都设在比较显眼的位置,颜也比较醒目。通过对大量装修工程的调研,发现许多高档酒店、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等场所为了体现装修效果,把消火栓箱门罩在木柜里面;还有的单位把消火栓箱门装修得几乎与墙面一样,仅仅在其表面设置红的汉字标示,且跟随不同装修风格,其字体、大小、位置也各不相同,不到近处看不出来。这些做法给消火栓的及时取用造成了障碍,也不利于规范化管理。为了充分发挥消火栓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特修订本条规定,并将其列为强制性条文。
4.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进行建筑装修设计时要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易于辨认,以免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发生疑问和误解,因此不能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镜面、玻璃等反光材料进行装饰。同时考虑到普通镜面反光材料在高温烟气作用下容易炸裂,而热烟气一般悬浮于建筑内上空,故顶棚也限制使用此类材料。
4.0.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物各层的水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门厅是火灾中人员逃生的主要通道,因而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做出规定。由于地下民用建筑的火灾特点及疏散走道部位在火灾疏散时的重要性,因此燃烧性能等级要求还要高。
4.0.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主要考虑建筑物内纵向疏散通道在火灾中的安全。火灾发生时,各楼层人员都需要经过纵向疏散通道。尤其是高层建筑,如果纵向通道被火封住,对受灾人员的逃生和消防人员的救援都极为不利。另外,对高层建筑的楼梯间一般无装修美观的要求。
4.0.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主要考虑建筑物内上下层相连通部位的装修。这些部位空间高度很大,有的上下贯通几层甚至十几层。一旦发生火灾,能起到烟囱一样的作用,使火势无阻挡地向上蔓延,很快充满整幢建筑物,给人员疏散造成很大困难。
4.0.7规定本条的基本理由与第4.0.6条相同。变形缝上下贯通整个建筑物,嵌缝材料也具有一定的燃烧性,为防止火势纵向蔓延,要求变形缝表面使用B1级以上装修材料,同时可以满足墙面装修的整体效果。
4.0.8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无窗房间发生火灾时有几个特点: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发现起火时,火势往往已经较大;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出;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施救比较困难。因此,将无窗房间室内装修的要求强制性提高一级。
4.0.9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主要考虑建筑物内各类动力设备用房。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转对火灾的监控和扑救是非常重要的,故强制要求全部使用A级材料装修。
4.0.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所指设备为管理中枢,设备失火后影响面大,会造成重大损失,其内装修材料防火等级须作强制要求。
4.0.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厨房内火源较多,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严格要求。一般来说,厨房的装修以易于清洗为主要目的,多采用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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