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期保费:所有保、批单在统计区间内按照1/365法计算的已赚保费。
2、满期赔付率=通常用来指保单赔付率,(起保日期在统计区间内的保单在统计区间内的已决赔款+起保日期在统计区间内的保单在统计截止日期时的期末立案未决赔款)/起保日期在统计区间内的保单在截止日期时的已赚保费*100%
3、已决案件赔款:在统计区间内核赔通过案件的赔付金额
4、出险频度:指发生危险事故的频率,也就是承保标的的出险次数。它表示每承保1百笔 (指危险单位)业务,发生几笔保险事故的概率。
出险频率=出险次数/承保数
满期出险频度=(本期已决案件数+期末未决-期初未决)/满期承保车辆数
5、未决准备金: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逐单统计在评估时点所有最新有效保单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会计年度赔付率=(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已赚保费
7、预估损偏差:将估损调整时间作为一个权重因素考虑后所得出的偏差率指标。每一次立案调整的时间与每一次立案的估损金额的准确性,是影响偏差率的两个主要因素。
加权偏差率具有一定滞后性,反映的是已决案件的偏差情况。
=[(所有案件的估损加权/所有案件的赔付加权)-1] *100% 
=[(Σ估损加权/Σ赔付加权)-1] *100% 
8、车物配件点选率:点选系统配件数量占定损配件总数量的比例
9、回退率:审核退回的案件数占提交审核的案件数的比例。
车险报价10、配件差价率:当月核损通过的且有换件项目的车物案件,定损上报的配件金额和系统默认的本地配件金额之间的差额占系统默认的本地配件金额的比例(其中“配件”是指均系统点选的“配件”)
公式:∑(系统默认的本地配件金额-定损上报的配件金额)/∑系统默认的本地配件金额*100%
11、万元以下车物案件定损偏差率:损失金额在万元以下的车物案件的定损上报金额和定损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与定损确认金额的比例
12、人伤核损核减率:(∑报价金额-∑核损金额)/∑核损金额
13、事故年度滚动12个月当期结案率:出险时间在12个月内的案件的赔案处理情况
计算公式:结案率=已决件数/(已决件数+未决件数)
14、索赔处理时效达标率指按照理赔时效标准完成从客户提交索赔资料开始到核赔审核通过的案件的比率。
15、车物3000元以下案件结案周期:赔付金额3000元以下的车物案件从报案到核赔通过的平均周期。
16、人伤5000元以下案件结案周期: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人伤案件从报案到结案的平均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