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大案注意事项【车险理赔大案管理规范】
浙江分公司车险理赔大案管理规范 为有效提升机动车辆险重大车损案件的查勘定损质量,进一步规范重大案件上报管理制度,从而全面提高车险理赔质量,现对单独车辆受损程度严重且预估损失金额较高的案件实施重大案件专案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大案定义 一、估损超三万元的车损(标的及三者)、人伤案件; 二、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含)以上受伤的案件; 第二条 管理流程 需分公司同意后方可拆检。中支大案管理员应在接报案后2 个工作日内在未拆检的前提下提供初步维修方案(事故车估损预报表),(包括更换项目(含辅助材料),待检项目(明确检验方式),初步维修工时费用――机、电、钣、喷) 第三条 大案管理的组织系统和管理 一、组织机构 分公司设立大案管理小组,其在车险理赔系统的对应岗位为核价、核损岗位; 中心支公司设立大案专员,其在车险理赔系统的对应岗位为查勘岗或核价岗。
二、队伍管理 (一)大案专员实行准入制,经各中支审核推荐,中支机构客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大案专员岗位的变动,必须事先征求分公司理赔服务中心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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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职责 (一)分公司大案小组 1、抓好大案专员队伍进行培训组织工作。
2、落实大案专员队伍考核。
3、指导基层完成案件的定损、报价、复勘、系统录入等工作。有必要的,参与大案现场回勘、取证调查工作或不定期下机构抽查大案处理情况。
4、编制大案月报表详见附件,通过月报表分析各中支公司大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规范跟踪流程,对中支公司大案跟踪进行评定考核,并跟踪本赔案至结案。
5、对于超出定损权限的案件或已达到上报总公司核价的案件须及时 向上级公司反映并跟踪。
6、并分月度、季度作阶段性全省大案分析报告。
(二)中支机构大案专员 1、实施辖内三万元以上案件的查勘估损。
⑴、查看现场判断事故真实性,防止道德风险。
⑵、对车损进行预估,提供初步维修方案,初步维修清单 ⑶、及时上报大案,参与定损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分公司 ⑷、追踪案件进展,月底前制作月报表上报 2、特型案件的查勘,原则上大案专员必须赴事故地查估损。
⑴、事故车辆属于老旧或稀有车型,损失在10 万元以上的; ⑵、事故车辆属市场保有量较低的特种车、工程车、进口重型机械 运输车等且预计单车损失金额在20 万元以上的; ⑶、国产或进口高档客车(新车购置价在80 万元以上)且单车损失 在20 万元以上的; ⑷、当地维修市场不具备事故车辆维修能力或无零配件购买渠道的; ⑸、有道德风险的事故车辆; ⑹、其它特殊情况需赴现场的事故车辆。
3、对于一次性打包包修处理案件,及时上报包修方案,此类案件必须通过分公司上报总公司同意后方可系统核价核损,否则不予受理。报送方式,在发送大案上报邮件内“主题”说明,正文描述包修方案(含包修原因、金额及残值处理方式等)。
四、工作要求 1、原则:循序渐进,先外后内。
2、步骤:用渐进的方式由外向内、层层查勘定损,分次出具定损协 议书。
3、方法:首先对事故车按要求进行全方位成45°角拍摄全景照片, 并按要求拍摄每个受损部位的局部照片,对车架号码也需拍照确认。
⑴ 制定维修方案:对事故车在不拆解的情况下,把外表能看到并确 认应给于更换或可修复的钣金件,以及受损的另配件填写好报价单,写明 需待检的隐损部位,与维修厂确定好该车的维修方案(钣金件的更换及修复,受损另配件的更换及修复)。
⑵ 制定维修工时:在与维修厂确定了维修方案的前提下再与该车 的维修厂协商确定一次性维修工时费(钣金、机电、油漆、辅助等工种的拆装修复工时.但不包含拆解后发动机及变速器需分解的工时)。
⑶ 在得到分公司确认后,告知维修厂家,外表件拆解后可对内部总 成件进行拆卸,但不能拆解该总成及总成件上的附件。总成件拆卸后再由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进行二次拍照核损,并出具第二份追加估损单。按要求经逐级上报确认后,才能分解该总成件。
⑷ 对老旧车型的单方事故定损前必须回勘现场,确定事故真实性 后再行查勘定损,车辆维修完毕后提供详细更换件回勘照片,排除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