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汽车轮毂抛光厂房防火案例分析
某汽车轮载抛光厂房,采用框架结构,厂房各建筑构件均为不燃性构件,其时火极限见下表。
构件名称
楼板
疏散楼梯两侧隔墙
屋顶承重构件
耐火极限h
3.00
3.00
1.50
1.50
1.00
厂房长100m,宽40m,地上6层,层高5m,每层建筑面积为7000m2。因生产需求,需要运输特种型钢,为方便叉车进出,厂房地上各层均采用酣火极限为3.00h的防火卷帘和防火墙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在厂房居中位置设置了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门采用双向弹簧门(在其内外两侧均能手动开启)。厂房和封闭楼梯间之间设置门斗,门斗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隈为2.00h的防火罱墙,厂房通向门斗的门为甲级游火门,门斗通向封闭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并与封闭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厂房在首层靠外墙的位置设蠼了涏压设施,在地上二层设置了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其容量为5.5m3(不超过厂房1昼夜生产的需要量)。厂房采用了光滑的水泥地面,厂房内设置了地沟,并用盖板
盖严,与相邻厂房相通处设置了隔油设施。因值班要,在厂房东侧外墙处贴邻建造了办公室和休崽室,耐火等级为二级,采用耐火极限为3.00h的防火墙与厂房分隔,并设量了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防火墙上开设了相互连通的甲级防火门。厂房西侧外墙处贴邻建造了分控制室,并采用时火极为2.50h的防火隔分隔。厂房南侧外墙处贴邻建造了厂房专用的10kV的变电站,并用防火培分膈,因观察需要在防火墙上开设了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乙级茜火窗。厂房外北侧35m处设置了一座耐火等级为二级的锅炉房。
厂房地上各层最不利点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为37.5m,该厂房均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了相应的消防设施
厂房防火设计的其他事项均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该厂房的最低耐火等级
2.指出该建筑各层在平面布置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并给出正确做法。
3.指出该建筑在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方面有在的问题,并给出正确做法。
4.指出该建筑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正确的做法。
5.指出该建筑在防爆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正确的做法。
参考答案
1.该厂房的最低耐火等级应为二级。
2.存在的问题及正确做法
1)厂房在居中位置设置了封闭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宜在靠外墙处设置封闭楼梯间
汽车抛光2)在地上二层设置了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其容量为5.5m3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应减少储罐的内丙类液体的存放量,使之不大于5m3
3.1)存在的问题:厂房地上各层均来用耐火极限为3.0h的防火卷帘和防火墙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二耐火等级的南层乙类厂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m,高层乙类厂房常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最大可为300m,每层应至少划分3个防火分区。
2)存在的问题:厂房东侧外墙处贴邻建造了办公室和体息室,耐火等级为二级,采用耐火极限为3.00h的防火墙与厂房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应采用耐火极限为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防爆墙上不应开门。
3)存在的问题:厂房南倒外墙处贴邻建造了厂房专用的10V的变电站,并用防火墙分隔,因观察需要在防火墙上开设了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窗,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应在防火墙上开不可开启的甲级防火窗。
4)存在的问题:厂房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为3.00h,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防火墙。
4.1)存在的问题:厂房东侧外墙处贴邻建造了办公室和休息室,并设置了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防火墙上开设了相互连通的甲级防火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防火墙不应设置和互连通的甲级防火门,所有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
2)存在的问题:厂房地上各层最不利点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为37.5m,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应在各层合适的位置增加安全出口,或调整安全出口位置,使厂房地上各层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均不大于30m
5.1)存在的问题:厂房在首层靠外墙的位置设置了泄压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宜在厂房顶层靠外墙附近设置泄压设施。
2)存在的问题:厂房采用了光滑的水泥地面,厂房内设置了地沟,并用盖板盖严,与相邻厂房相通处设置了隔油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粉尘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来用防火材料密封
3)存在的问题:门斗通向封闭楼梯间之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门斗通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设置为甲级防火门。
相关知识点及依据
1.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与耐火极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2.2、3.2.9】
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2.厂房的防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2014(2018年版)3.6.2、3.6.6、3.616.10】
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2)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
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②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县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4)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