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教学是高校《保险学》教学的常见模式,它既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可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1:
1.我某外贸公司与澳大利亚某商达成一项皮手套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悉尼,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湿度降低限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再装入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
答:(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不负责赔偿。因为根据“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货物本身的内在缺陷或特性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2)进口商必须支付货款。CIF是象征性交货术语,卖方不需要保证到货。只要单证相符,单单
相符就必须付款。
2.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 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 000美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起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1)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掀? (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分析】:(1)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2)根据1981年1月1日 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的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 上遭受恶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因此,被保险人有权就上述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3.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仓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的裂缝补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的底层货物严重受损,放在甲板上的2 000箱货物因没有采用集装箱装运也被风浪卷入海里。问: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答: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 ( 共同海损)
• 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 (费用施救费)
• 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 (推定全损)
• 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 (实际全损)
• 应投保何种险(水渍险)
4.我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大米l 000包,共计100 000千克。合同规定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加战
争险,后应买方的要求加附罢工险,保险公司按“仓至仓”条款承保。货抵目的港卸至码头后,适遇码头工人罢工与警方发生冲突,工人将大米包垒成掩体进行对抗。罢工经历15天才结束。当收货人提货时发现这批大米损失达80%,因而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应否给予赔偿?为什么?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答:应给予赔偿、因为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案例中80%大米损失属于罢工险范围内的损失、我方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案例1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范围,不予赔偿,是否合理?
答: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或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投保的具体险别来确定的,不同的险别规定的保险范围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责
任大小也不相同,只有当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才能向保险人要求赔偿,并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该案例中,被保险人投保的附加险是偷窃提货不着险,它只有在被保险货物被偷或者在整件中窃取一部分,以致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提取不到整件货物时,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而本案例不属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可拒赔是正确的,如投保的是水渍险加交货不到,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保险案例2
我某纺织品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使该批坯布中30包浸有水渍。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答:水渍险只包括货物被海水浸泡说产生的全损或部分损失。所以这个是不赔的,需要购买淡水雨淋特别险。
保险案例3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货物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有明显的雨水侵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
索赔,我方能接受吗?
答:不能接受 。。该公司得不到赔偿。货物被雨水浸渍属于淡水雨淋险范围、 保险公司和卖方对于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中国保险条款(CIC)规定: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货物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是一般附加险,不在水渍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货损不负责赔偿。又由于是以CIF贸易术语条件成交的,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最后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保险案例4
在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理由是,卖方明知海湾有战事公海上不平安,而没有投保战争险,致使买方利益受损。
答:注意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买方自己负责,买方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卖方投保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是合理的。
保险案例5
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1000箱,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