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损失赔偿原则事例
篇一 : 保险损失赔偿原则事例  (257 字)
某年 9 月 23 日,某保洁企业为包含张某在内的140 名职工向某人寿保险企业
投保了集体不测损害保险、附带集体不测损害医疗保险,保险时期一年。投保后不
到两个月, 11 月 6 日,张某在路边工作时被金某驾车撞伤,后张某住院,用
去医疗费 15225.50 元。因闯事车辆在某农业保险企业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
责任险,某农业保险企业在保险限额内执行了赔偿义务。后张某又向某人寿保险公
司提出赔偿恳求。保险企业以为,张某已就医疗费获取充分赔偿,依据保险合同的
商定,保险企业不该再赔偿其医疗花费。张某对保险企业的
拒赔决定不服,遂诉至法庭。
篇二 : 保险损失赔偿原则事例  (371 字)
2002 年 5 月孙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购得东风牌卡车一辆,此中孙某出资  3 万元,王某出资 5 万元。孙某负责卡车驾驶,王某负责联系业务,所得收益按两方出资比
例分派。保险企业业务员赵某得悉孙某购车后,多次向其销售车辆保险。在赵某多
次劝告下,孙某赞同投保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随后,保险企业向孙某签发保
单,列孙某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2002 年 10 月,孙某驾车与别人车辆相撞,卡车所有毁损,孙某就地死亡。事发后,王某自赵某处认识孙某曾向保险企业投保,于
是与孙某家人一同向保险企业提出索赔。保险企业以为,依据保单,孙某系投保人
与被保险人,保险企业只好向孙某赔付。王某非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无官僚求保险
企业赔偿。而且,因投保车辆属孙某与王某共有,孙某仅对其出资额部分享有保险
利益,故保险企业只好赔偿孙某出资额部分赔款。王某与孙某家人均表示不可以接受,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篇三 : 保险损失赔偿原则事例  (410 字)
2003 年 9 月,原告为其子投保了某保险企业一年期学生、幼儿保险附带不测伤
害医疗及附带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时期,其子在院中嬉戏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发
生医疗花费 1 万多元,该医疗花费所有由汽车司机赐予了赔偿。
原告固然获取了赔偿,但想起其子还投保了不测损害医疗保险,遂以其子受伤
住院为由,向保险企业申请理赔,但受到了保险企业拒赔。保险企业的拒赔原
因是 : 经检核查实,住院花费已经获取赔偿,投保人并没有实质损失,因此保
险企业无需再担当赔偿责任。在与保险企业磋商未果的状况下,原告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保险企业依保险合同担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赔偿原揭发生的所有医
疗花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 本案所涉保险属医疗花费类保险,应该合用损失赔
偿原则,因为撞伤原告儿子的汽车驾驶员已经赔偿了原揭发生的所有医疗花费,故
原告所受损失已经获取赔偿,保险人不该再负
赔偿责任,不然将使同一保险标的损失实质获取两重或许多于保险标的实质损
失的赔偿。
篇四 : 保险损失赔偿原则事例  (359 字)
个体运输专业户张某将其私有东风牌汽车像某保险企业足额投保了车辆损失
险,保险金额  10 万元,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  4 万元。保险期为  1 年。
在保险限期内的某一天,该车在夕卜人绝壁下一条湍急的河流中,该车驾驶员
有合格驾驶照 . 系张某堂兄,随一发生后,张某向保险企业报案索赔。该保险企业
经过现场查勘,以为地形险峻,按推定全损办理,立即赔付张某人民币10 万元 ; 同
时申明,车内尸体及企业不负贵任,由车主自理。以后 . 为了打捞堂兄尸体,张某与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王某完成一协议, 7 矫. 商定 : 由王某负责打捞汽车,车内尸体及死者身上采买货物的2800 元现金归张某, ’ 残车归王某,王某向张某支付 4000 元。残车终
于被打捞起来,张某和王某均按约行事。保险企业知悉后,以为张某未经保险企业赞同私自办理实质所有权已转让的残车是违纪
的。两方争吵不果而诉讼。